桂林市象山区接触冷链食品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1〕3号),国家已批准新冠病毒疫苗用于重点人群紧急接种,现我局接受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冷库、超市及餐饮业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预约。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预约接种对象
1.企业注册地为象山区,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冷库、超市及餐饮业。
2.接种时年龄范围在18—59周岁;
2.非孕妇,既往无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无惊厥、癫痫、脑病、精神疾病病史或家族史,无发热,无急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无严重慢性疾病;
4.以企业为主体集体报名。
5.截止日期:暂定2021年2月28日(根据疫苗数量可能随时截止)
符合上述条件的接种对象由所在企业统计完成后向象山区商务局报名。新冠病毒疫苗需接种2针次,2针间隔2—4周。
二、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1:象山区(区)经营冷链食品市场主体汇总表。
3.***2:象山(区)xx企业(市场、超市、冷库)及冷链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4.***3:象山(区)xx企业(市场、超市、冷库)进口冷链食品登记表。
5.***4:(空表)新冠疫苗接种情况
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上诉材料发到我局邮箱:glxsswj@163.com
联系电话:0773-7790589
桂林市象山区商务局
2021年1月27日
***1:象山区经营冷链食品市场主体汇总表(4).xls
***2:象山(区)xx(市场、超市、冷库)及冷链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3:象山区(区)xx企业(市场、超市、冷库)进口冷链食品登记表.xls
***4;(空表)新冠疫苗接种情况.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