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03-24 17:54:00 来源: 秀峰区人民政府
现将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对待法治建设工作上始终秉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理念,主动担任中共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积极参与研究我区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制定法治建设重要决策。4月9日,主持召开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桂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秀峰区2019年度依法治区工作情况报告,审议《中共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二)模范带头,认真落实集体学法制度
建立党委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通过邀请法学专家现场授课、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新的《民法典》通过后,第一时间邀请法律专家授课,组织区领导学习讨论。
(三)以身作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定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按照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加强区委、区政府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常态化落实司法局参加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参与重大决策审核,及时提供法律意见;与广西桂山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加重要政策制定调查讨论、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调解等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按照“三统一”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2020年,区司法局共办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项目建设等各类法律事务60余件,审查各类合同150余份,依法防范各类风险、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坚持便民利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一)优化政府职能,建立规范行政审批制度。
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和办理条件、环节、程序,减少审批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通过清理,我区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共463项(含子项)全部可以通过平台实现网上办理,,行政审批目录完整率为100%。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及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二)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顺利完成“六证合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六证合一”后,我区工商窗口的发证承诺时间缩减为3天,进一步提升了商事登记业务的办理效率。推进部门间最多跑一次工作,确保“一日办结”全链条顺畅运行。2020年,共受理新注册市场主体4623户,新设立个体工商户3673户。推进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四月份开始实施企业开办印章刻制免费政策,为新设立企业减免印章刻制费用12.44万元。
二是优化法治环境,护航经济发展。发挥民商事审判规范功能,倡导“重契约、守信用”精神,审结买卖、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461件,引导经营主体重契约、守信用;审结股东出资、股权转让纠纷等案件8件,涉案标的106.37万元,保障股东权益,促进民营企业规范、有序经营;审结金融借款、信用卡、民间借贷类案件1096件,涉案标的3.49亿元,推动辖区金融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出台激励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解决新冠疫情后企业产能不足、市场活力缺乏等问题,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秀峰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六条措施》《秀峰区促消费、助发展、见行动六条措施》等“干货”“硬核”措施,通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免企业房屋租金等形式全力支持企业防疫、复工复产,倡导干部职工带头消费,助力辖区企业摆脱疫情影响,实现复苏振兴。
(三)加强市场监管,全力保障“三大安全”
严治理,全力保障食品安全。开展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电子监管,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专项检查等,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17618家次,食品生产经营环节223批次;排查冷库44个,检测核酸食品样本243份,环境样本198份。辖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总数52家,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100%建成。全区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强管理,全力保障药械安全。开展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出动人员900多人次,检查零售药店及药品使用单位238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251家次。除隐患,全力保障特设安全。开展电梯、起重机械等在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
(四)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碧水蓝天
一是积极开展辖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着力控制生活污染源,出动人员200多人次共检查餐饮行业592余家次,督促22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责令68家仍然在禁燃区内烧煤的小餐饮和米粉店改用清洁能源。积极推动露天焚烧管控,区城管大队共出动4300余人次开展露天焚烧专项整治与巡察工作,扑灭露天焚烧着火点531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个,罚没款金额共计11320元。做好辖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区住建局定期或不定期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巡查工作,督促辖区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9个100%。二是着力开展清水行动。开展《秀峰区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已通过专家组验收。三是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环保法》、《大气法》,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2020年以来,对3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立案处罚,共罚款40.6331万元。
(五)聚焦职能转变,优化公共服务
强化政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创新求变,真抓实干教育改革出实效。大力促进普及普惠学前教育发展。区委、区政府积极投入资金,维修改造了3所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3%,比2019年增长18.2%;鼓励各级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指导和发展了桂林市示范幼儿园1所,秀峰区示范幼儿园1所,使我区示范幼儿园覆盖率达到了17%,普惠性幼儿园达到13所,普惠性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6%,比2019年增长5%,有效缓解了我区学前幼儿入公办园、优质园难的问题,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扎实推进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制定《2020年秀峰区学区制管理改革学校教育联盟办学实施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给各个联盟,初步形成百花齐放的生动发展格局,对促进义教优质均衡发展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邀请杭州师范大学的专家团队,对四个教育联盟进行问诊式指导。推进“双师”课堂,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继续全面实施智慧校园建设工作,以“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为指南,按照“普及+特色”的推进路径,全面推广和普及“人人通空间建设、校本资源建设、互联网+的背景下推动教研方式的变革”四项工作,深化智慧校园建设,以“四个推进”和课题研究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是城市区域医联体建设成绩显著。继续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一药品采购配送,群众在社区即可开具重大慢性病处方和延伸处方,附院医保目录内药物可配送到基层,2020年群众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慢病用药达967人次。转变慢病管理模式,甲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原由公卫科管理的慢性病患者转交全科医生团队负责,有效解决随访管理与治疗脱节问题。11月4日,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质服务基层行”通过自治区专家组复核。
三是扎实开展特殊群体关爱救助工作。助力兜底保障,做“精”社会救助工作。围绕“六稳”“六保”工作,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1-11月共计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370.35万元,保障低保对象***63户次、9401人次;发放特困供养金36.***万元,保障33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7.27万元,保障118人次。强化体系建设,做“优”养老服务志愿者服务工作。积极打造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元养老模式。共计发放高龄津贴85.336万元,21198人次。健全关爱体系,做“实”儿童福利工作。全面落实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养育和各项保障服务政策。自2020年7月起,将区孤儿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升至每人每月900元目前,共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事实无人抚养基本生活补贴27926元;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5人,发放孤儿助学金18358元。
四是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抓好优抚纪念政策落实,2020年1-12月依法为享受定补的183名优抚对象发放定期定量补助3011520.5元、医疗补助54730元、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692203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95900元。
五是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坚持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法治秀峰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精心实施、扎实推进。在区人民政府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对外服务窗口,区法院、区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辖区部队设立3个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站,邀请律师每天现场坐班,为群众、官兵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为辖区所有村委(社区)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鼓励律师积极参与为职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维权等法律服务。2020年,共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件,举办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次,联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广西中心律师事务所走进秀峰区残疾人联合会阳光家园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活动1次,解答法律咨询139人次,接待来访群众309人次。
(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一是及时响应,健全机制。区四家班子及全体工作人员放弃休假,立即投入防控工作,完善防控方案,落实应急值守,织牢“横到边、纵到底”的防控责任网。二是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管控。督促指导景区、商场超市、养老机构、餐馆等重点场所落实体温检测、扫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联合公安部门开展琴潭客运站进出站人员交通检疫。1月份以来累计筛查17万人,未发现疑似患者;组织集中核酸检测416人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97人(其中境外入境人员65人),无一人被感染。扎实管控辖区桃源居疫点,实行疫情防控与人文关怀并重举措,确保了封锁管闭期间无1人感染。三是多方联动,群防群控。区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物资储备、社区防控、复工复学防疫指导等工作,有力推动经济社会恢复正常秩序。截至11月底,秀峰区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累计治愈出院2例,现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均为0例。无死亡病例,无医务人员感染病例,新冠肺炎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组织、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一是公示执法主体。组织执法部门梳理权责事项,所有执法机构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了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二是公示执法人员。严格落实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制度,凡是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决不允许参与执法工作。为解决我区执法主体资格问题,持续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组织两批次34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证换证补证工作,结合已有执法资格人员,实现拥有执法资格证人员执法过程全覆盖。三是公示执法结果。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事后公示,2020年以来,我区共公示各类案件300多件,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有效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
(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规范文字记录。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和送达执行等情况,原则以文字方式对整个行政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二是重视音像记录。按“四一”比例为全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配齐执法记录仪,严格按方案要求,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无间断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凡是条件允许的全部全过程录像,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全程规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准确把握审核主体。明确法制审核的主体,行政执法机关设立法制机构的,由法制机构审核;未设立法制机构的,由区司法局明确法制审核人员。二是准确把握审核程序。各级各部门将法制审核作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必经程序,不折不扣予以落实,明确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复议工作中也将重大执法决定是否经过法制审核作为评判执法活动的重要依据。三是准确把握审核责任。明确审核机构或审核人员责任,对执法机构提请审查而不审查的、有执法过错审核未发现的、或不出具审核意见书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继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执法中产生的争议和问题。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督促区属24个执法单位全部加入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及时录入各种执法案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可直接通过该系统对执法案件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开展案卷抽查。开展案卷抽查评查活动,对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凡是发现执法材料不齐全、记录不完善的即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下发整改通报。三是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执法中的争议。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维持原行政机关处理情况2件,不予受理1件,案件办结率100%,经区司法局复议后的案件均未出现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和执法机关的合法权益。
四、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建设稳定和谐社会
(一)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全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和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扎实推进疫情期间人民调解工作,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02件,调解成功296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为98%,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公安行政调解工作联动对接机制,建立人民调解与公安行政调解联动协调机制。
二是司法调解全过程贯穿。发挥诉前联调化解纠纷作用,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外,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区法院立案庭第三方工作室共收案1388件,调解成功3***件,调解成功率为26.22%;成功办理25起医疗纠纷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物业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受理物业纠纷85件,圆满化解43件,调解成功率为50.59%;5月,设立秀峰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婚姻纠纷8件。充分借鉴“陈芳法官工作室”的成功经验,在解东社区、阳江社区、鲁家村和榕湖小学分别设立四个法官工作室,实现了法院服务端口前移,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无缝衔接。
三是充分发挥信访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分类解决来信来访问题,坚持落实信访情况分析研判制度,及时研判和处理信访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落实“五包”责任制,针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建立台账,按照“一人一策一专班”的要求,建立信访案件化解档案,明确了区包案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2020年,区信访局来访总量244件376人次,处理来信171件,按期办结率100%,信访满意率98.18%。
(二)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平安建设
一是推动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推进“综治视联网”建设,第一批9个村(社区)验收完毕,已投入使用,其余18个村(社区)正在安装,村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步伐不断加快。二是推进智能管控系统建设。推动“智能门禁”“百姓天网”系统建设,实现人口管理动态化、规范化,服务管理精准化、数据化,便民服务零距离、多元化;实施“雪亮工程”,在辖区建设天网探头1056个(人脸识别探头356个)、小微天网摄像头3962个、电子围栏33个等,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加强治安防控、威慑违法犯罪、精准侦查打击中发挥重大作用。三是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将辖区划分为170个区域网格和280个行业网格,设置网格长177人,兼职网格员558人,完善网格管理架构,初步形成了划分科学、运行有效、机制健全、成效明显的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四是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强化推进现发案侦破“一把手”工程,先后组建成立“反诈”专业小分队,“云剑”追逃小组,运用“情指行”一体化作战平台,全力攻坚破难,2020年,辖区刑事、治安警情数2807起,同比下降3.28%,实现打击破案与防范压案能力的“双提升”,社会治安呈现“两降两升”(警情和发案下降、破案和破案率明显提高)的良好态势。2020年秀峰区群众安全感排名列居自治区111个县(市、区)第14名。
(三)强化举措攻坚克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紧扣三年目标,聚焦深挖整治、长效常治两条主线,以“六清行动”为抓手,坚持“查、打、治、建、督”一体推进,持续加压发力,保持高压震慑,确保打赢扫黑除恶决胜战。一是聚焦依法严惩,全面提升办案质效。继续在深化打击、依法严惩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公安秀峰分局持续侦办桂林市2018-1号专案、财富名城专案等重点案件。秀峰区法院审结了被告人汤珏斌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梁新球窝藏罪一案。侦破唐某龙等人套路贷案件,立案5起,破案5起,逮捕嫌疑人15人,冻结资金259万元,扣押宝马车一辆。二是聚焦深挖彻查,持续加大“打伞破网”力度。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建立完善同步上案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规定,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的查处力度。三是聚焦标本兼治,全面引深行业领域整治。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日常监督、动态监控等监管机制,全面细致摸排地区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推动黑恶问题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挤压滋生空间。四是聚焦源头根治,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摸排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展开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工作,对任职资格进行再审查,清理不合格村干部7人,党的基层政权进一步巩固,防黑拒恶能力明显提升。2020年,秀峰区扫黑除恶成效调查排名列居自治区111个县(市、区)第9名。
五、工作亮点
(一)区委政法委与区教育局、民政局、公安秀峰分局、丽君街道办等单位联合携手、密切配合,解救辍学儿童,相关视频《公平正义新时代》——亮亮的明天,5月份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作为两会特别法治节目播出。
(二)大力推进广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工作,与广西师范大学签订了实验区推进合作协议,经过4年多的改革实验,成效显著,实验区成果内容3次在广西教育厅组织的会议中做典型发言和交流,实验的物化成果《指向区域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TA3+1精准帮扶机制”建构与实践研究》荣获广西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桂林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三)因在群防群治工作中表现突出,2020年1月,秀峰区综治中心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表彰为2019年度群防群治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突出,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党支部被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新冠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授予桂林市打赢新冠病毒性肺炎疫情阻击战中担当作为先进集体,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黄彬彬等7名卫健系统党员干部被上级授予2020年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三等奖等多项殊荣。
(五)甲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联体登上2019年桂林市城市区域医联体考评红榜,10月在自治区专项督导中,被检查组领导称为桂林市城市区域型医联体先进典型。
(六)计划生育工作荣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称号。秀峰区继2019年成功获评自治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基础上,2020年被国家卫健委授予“2018-2020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中国计生协暖心家园高标准通过验收,作为广西首个获得中国计生协暖心家园项目的县区,建设工作得到中国计生协家庭服务部、自治区计生协、桂林市卫健委主要领导和群众充分肯定,以接近满分通过上级评估验收,该项目被誉为广西的一面旗帜。
(七)2020年3月,为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联合辖区律师事务所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协助解决因疫情引起的合同、用工等纠纷,相关经验被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作为经验转发。
(八)丽君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结合使命任务和工作职能,夯实基础,锤炼“内功”,被自治区选送退役军人事务部参评2020年“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在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中,丽君街道服务站创新“四二工作法”,作为基层经验做法被自治区推荐上报退役军人事务部。
(九)为提高文旅企业影响力,激发经济活力,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直播,将辖区内的景区景点、星级酒店、精品酒店、民宿、特色美食、餐饮等融入直播点位,吸引近750万人次的浏览量,让更多人了解秀峰、爱上秀峰,促进了经济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理念还没有普遍树立,个别人员学法积极性不高、用法解决问题能力不强;二是一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工作中,仍存在着重结果、轻程序的现象。三是普法深度不足、方式不够灵活多样,在应对新形势、新问题时稍显不足。
七、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以行政复议改革为契机,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创新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自我纠错、化解矛盾作用。
二是以“三项制度”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执法体系建设,实现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相结合的执法模式,提高执法质效。
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四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对法治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不断深化“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推动政法队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政法队伍。
五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适应多元化法治需求,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全方位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模范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