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港南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47 号)、《关于做好港南区中小学系列2021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港南区2021年中小学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精神。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根据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其有关职称规定,现对2021年港南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委员会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3月3日—9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港南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537100。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1.中小学系列三级教师评审公示名单(共30人)
2.中小学系列二级教师评审公示名单(共231人)
港南区中小学系列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