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到我县开展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执法检查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聪颖一行到我县开展《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迎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英奎、副县长张晓轩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彰武联信金莹铸造材料有限公司、辽宁隆源砂业有限公司、辽宁海岳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检查,听取相关汇报,并与有关人员就落实《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情况进行交流。
座谈会上,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副县长张晓轩关于落实《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落实政府领导、统筹协调科技创新工作,科技经费保障和使用,科技创新工作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的情况,认真征求贯彻实施《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检查组对我县科技创新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组强调,要加大科技投入,充分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强化创新投入主体地位,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要抓好人才政策落地,全面落实人才优惠政策,营造人才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切实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履行好法定职责,完善保障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优化创新服务体系,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要结合彰武县科技发展实际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内容,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开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