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2月2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切实提高站位,全面加强工作部署。局党组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党组会和整改动员会,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明确时间节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项目化管理,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根据巡察整改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党组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整改台账,进一步细化时间表和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了班子成员、各股室责任分工。建立了进展情况定期汇报,全程***督办的工作机制,以有力举措保证了巡察反馈事项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抓好建章立制,及时巩固成效。局党组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和新出台了关于预决算、会议培训、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固定资产、现金管理、病事假、探亲年休假等规章制度,做到发现一个问题、研究一类措施、完善一项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提升整改工作实效。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巡察反馈的三大类14个方面3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未整改的4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年底前全面整改完成。
(一)针对打击“两违”力度不够,行政执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城区违法建设巡查力度,做到对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已建好的违建房屋进行从严立案处罚,对不符合规划建设又不能整改的违建房屋依法强制拆除。自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以来,我局共依法办结违章建筑行政处罚案件24件。二是加大对执法案件的检查和督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规范执法程序,杜绝同案不同罚,执法不公现象。
(二)针对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有欠缺,成效不够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环卫费催缴小组,对拒缴的商家、单位进行***宣传、开展收缴工作,已收到垃圾处理费701800元;二是召开环卫费划转国税代缴征管事项的会议,解决环卫费收缴率低的问题。三是加大市容市貌的巡逻力度,一经发现乱搭乱盖的建筑物立即拆除。四是对文化路、兴隆路、南洲路等重点路段进行巡查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多人次,共清理占道经营、乱搭乱盖摊点5340多个,纠正乱停乱放车辆1100多台次,清理生活垃圾约36吨,清理卫生死角100多处。
(三)针对建筑垃圾治理存在空白,扬尘治理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多次向县政府请示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相关事项,目前县政府已召开博白县垃圾项目融资和垃圾集中处置项目选址工作推进会,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协助选址并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二是加大对县城区建筑垃圾的清运整治工作及加大对违规渣土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辆处理一辆,严管重罚。从2021年1月至6月底共清理建筑垃圾26106吨;三是对县城区未硬化的小街小巷等道路的硬化铺设以及损坏街道的修补,减少道路扬尘。四是加强扬尘治理力度,增加洒水频次,从原先的每日洒水8次增加到10次。
(四)针对户外大型广告监管缺失,违规设置现象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户外大型广告申请列入审批项目之中,及时开展现场勘察,开展材料审核,尽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办事群众。二是加强对审批大型广告的宣传。截至6月底,广告中队开展了2次入户走访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设置户外广告审批依据的法规、总体规划、导则等知识,对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耐心解说,共完成525户入户宣传工作。三是加大整治力度,有针对性的制定广告整治方案,成立整治领导小组,依法拆除运美车站外墙违规大型广告牌120平方米。
(五)针对市政设施管理不够到位,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市政建设其他部门或业主对接,指导和督促按有关程序及时做好移交手续。二是加强市政道路开挖监管,凡是经审批开挖的,一律要求申请人按许可内容实施并做好道路恢复工作,否则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三是加大日常巡逻力度,对未经审批开挖市政道路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环卫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印发《博白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对垃圾处理等项目进行合理、有效评估,积极对接县财政局做好项目采购工作。二是已完成高速路引线(昆仑华府段)中间分隔带绿化工程竣工结算书。三是加强财务、工程项目等方面的管理,明确责任分工,任务落实到人,加强监管。
(七)针对党组议事制度不够健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组“三重一大”制度、末位表态制开展专题学习,重新修订完善《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要求全局严格落实该制度。二是进一步健全党组议事制度,局党组书记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三是严格要求二层机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采购项目上报局党组会讨论制度。组织人员不定期对二层机构“三重一大”事项是否呈报党组会讨论进行抽查。
(八)针对对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执行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二是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在局楼梯布置完成意识形态文化宣传板报,形成浓厚的氛围。四是各支部每个月对党员“学习强国”活跃度进行排名通报。
(九)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已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二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二层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三是严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程项目等重要领域工作的风险把控,开展指导和监督工作。
(十)针对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督促县城管局党组履行好“一岗双责”,从严教育管理干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强化对廉政风险的防控,已召开县城管局廉政工作部署会议。
(十一)针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依规落实追缴收齐干部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共收缴金额为175311.9元。二是开展对《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学习,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三是严格把关公务用车运行费报销关卡,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核查、清理报销不规范的账目。四是严格按照财务流程进行报账工作,及时有效做好财务工作。五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印发《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内控制度》,依照相关流程,做好记录和存档工作。
(十二)针对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党建工作制度》和《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党组织议事规则》。二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对“三会一课”知识学习。三是认真落实各党支部换届选举相关规定,按时开展换届工作。
(十三)针对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党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和“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并存档。二是召开城管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会,加强委员和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知识。三是对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加强党员干部教育,落实党内监督机制,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地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四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每月按时足额收缴退休党员党费。
(十四)针对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人事任命制度,按照核定领导职数配备领导,免去园林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免去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2名。二是召开全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专题培训会。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支部书记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5—3218595;地址:博白县博白镇公园路007号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邮编:537600;电子邮箱:csgljdj321859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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