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容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第二版)的通知
容商改办发〔2020〕5号
容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容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部门
联席会议制度(第二版)的通知
容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容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第二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容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2020年9月28日
容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中关于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全面掌握容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制定推进我县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掌握全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总体情况,制定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
(三)统筹协调我县开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成立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部署和指导、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商事制度改革的工作落实。
(四)统筹协调容县本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
(五)专题分析我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六)专题分析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七)检查和通报有关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八)研究需提请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其它重大问题。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人员
县委宣传部、发改局、经贸科技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城市管理监督局、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等单位组成,县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人员由县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第三条联席会议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召集成员参加联席会议,联席会议请示汇报、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的准备、起草及印发;指导和督查成员单位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收集各成员单位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中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为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会议需要,主任也可委托副主任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条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县领导的指示,召开临时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三)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主动研究涉及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五)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高效的协商机制,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扎实推进我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容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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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