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自评报告
公示公告
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乐教督委〔2022〕3号)精神,现将我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38个指标自查自评情况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情况(9分)
1.建立县(市、区)级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学校制度(3分)
我区成立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政领导联系教育制度,下发了《关于调整2022县级领导联系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安排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到学校调研安全、中高考、项目建设等工作。区委书记深入部分学校宣讲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到沫若中学以《把握新时代教育理念,谋划沙湾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为广大师生上思政课。(自评3分)
2.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3分)
全区现有公办学校共26所,设党总支学校4所,设党支部学校22所;民办幼儿园(含培训机构)共39所,组建联合党支部2个,独立党支部1个,覆盖7所学校,其余学校采取党建指导员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将党建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民办幼儿园博师原点幼儿园建立了学校章程,将党的建设相关内容列入章程。(自评3分)
3.学校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3分)
区委教育工委下发了推进“三会一课”纪实报告制度,开展了党务工作突出问题清查整治。全区学校建立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扎实推进《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4个党总支中沙湾小学党总支实行书记与校长分设,其余3个2023年底完成。22所学校党支部实行书记、校长一肩挑,配齐了专职副书记。指导中小学校制定《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党组织书记、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健全学校内部运行机制。(自评3分)
(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情况(14分)
4.教育经费实现“两个只增不减”(6分)
2021年沙湾区教育经费实现两个只增不减。2021年,我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18512.***万元,较2020年的18492.37万元增加20.27万元,增长了0.11%。2022年我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预算安排18770万元,截止9月底已执行支出14103万元,占预算安排数的75%。我区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情况:学前教育生均7259元,较上年的6259元增加了1000元,增长了15.96%;普通小学生均11246元,较上年的11221元增加了25元,增长了0.22%;普通初中生均14745元,较上年的14703元增加了42元,增长了0.28%;普通高中生均15896元,较上年的15832元增加了***元,增长了0.40%;中等职业学校生均12510元,较上年的11711元增加了799元,增长了6.82%。(自评6分)
5.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情况(5分)
我区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乐山市教育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发〔2021〕42号),足额预算保障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1)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从2020年春季开学起,我区严格执行川财教〔2019〕8号文件精神,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提高到5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也按500元/生·年予以补助。(2)足额保障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同时,区级财政预算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小学20元/生·年,初中40元/生·年。(3)普通高中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我区严格执行川财教〔2019〕212号文件精神,将公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1000元,相应地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含普通高中学费)提高到每生每年1920元,其中区财政承担部分足额列入当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4)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我区严格执行川财教〔2017〕49号文件精神,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除表演艺术类外)实行免学费政策,所需经费预算保障,标准为2000元/生·年(其中:上级承担1900元,区级承担100元),其中区财政承担部分足额列入当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5)上述各学段生均公用经费均按时、按规定足额拨付。(自评5分)
6.经费有效监管(3分)
我区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做好教育经费监管工作,加强政策、业务培训,让学校管理层准确把握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政策、红线,确保教育经费切实为教育服务。(自评3分)
(三)统筹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情况(21分)
7.推进教育评价改革(3分)
我区扎实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制定了《乐山市沙湾区学校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办法》,修改完善《沙湾区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奖励方案》,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艺术、体育、科学的教学过程和学科素养等进行全面评价。下发《关于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由教育部门和督导部门牵头,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共同负责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加强招生统一管理,不下达指标,不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人才。(自评3分)
8.深化职业教育改革(2分)
我区2022届初中毕业生共1233人,毕业升学1206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7.8%,达到省定目标;普职升学比为57.4:40.4,普职协调发展。通过扩大学校办学规模、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教学队伍、创新办学体制等方式提升沙湾职中办学质量。沙湾职中办学条件将逐步得到改善。(自评2分)
9.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学校布局调整(5分)
我区积极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优化学校布局,制定规划,部署落实学校布局调整安排,落实省教育厅“十四五”基础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培训会要求,2022年撤销1所单设小学,调整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为单设小学。1所初中、2所幼儿园正在开展改扩建工作。(自评4.5分,扣0.5分,扣分原因:全区学校布局调整不够合理,城区学校布局不够优化。)
10.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3分)
我区成立了沙湾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和沙湾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每次国考前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创设良好考试环境。区考试中心人员配备充足。区政府投资近140万元对区教育考试中心巡查系统、2个考点的46个考场、1个指挥中心、3个试卷收发室和2个试卷专用通道等进行升级改造。区政府2022年预算考试(保障、运行)经费45万元。(自评3分)
11.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2分)
我区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自评2分)
12.建设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2分)
我区建有老年大学、开放大学各一所,各镇(街道)、村(社区)均有自己的社区教育点,社区教育网络基本健全。(自评2分)
13.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4分)
我区制定了《乐山市沙湾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乐沙府办发〔2022〕1号)。区政府任命了“区教育局总督学”,区教育局增设了“区教育督导室”,成立了“沙湾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在区教育局,与区教育督导室合署办公。区人社和教育部门统筹配置督导人员13人,区财政2021年预算督导专项经费3万元,2022年预算教育督导专项经费6万元。(自评4分)
(四)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情况(12分)
14.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3分)
我区大力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全区共计28所公民办幼儿园,在园人数共计2758人。其中13所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为1638人,15所民办幼儿园在园人数1120人(11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人数868人),全区普惠率为90.86%;全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59.39%。全区普惠性覆盖率、公办在园幼儿占比已达到省、市指标。(自评3分)
1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分)
我区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强化开学学生到校情况排查,及时做好疑似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保障全区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了100%。我区自2015年创建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以来,连续七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十项办学基本条件均达标,校际差异系数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学≦0.65、初中≦0.55”标准要求和四川省规定的“小学≦0.60、初中≦0.50”复查标准要求。开展了“优质均衡”摸底调查,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上报了我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填报了《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申报表》。本着“立足现有改善办学条件,适时调整逐步优质”原则,逐步优化布局调整、合理资源配置、加大资金投入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评2分)
16.消除中小学大班额(2分)
截至2022年9月,我区中小学已全部消除大班额。(自评2分)
17.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分)
我区试点全区伙食团打捆公开招标,制定《沙湾区学校食堂大宗商品询价细则》,确保食材的质量,有效控制了食材的价格。食堂从业人员按规定配置。学校食堂全部由学校代管,没有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情况。(自评2分)
18.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1分)
我区就业促进中心通过人社部印发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册》大力加强政策宣传;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57名、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46人;2022年反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49人,通过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多种形式,就业效果良好,现就业率高达94%。(自评1分)
19.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2分)
我区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等民生项目本着“应助尽助”的原则落实国家政策,资金按时据实落实到位。2021年共发放各类学生资助资金424.8802万元。在学生资助金分配、审核过程中没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也没有挤占、挪用、虚列和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的情况。(自评2分)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13分)
20.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长效机制(4分)
2021年10月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的通知》(乐沙府办函〔2021〕6号),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优先保障教师待遇。2021年全区义务教育教师年人均工资收入11.5357万元,公务员年人均工资收入11.2157万元;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教师年人均工资预算安排11.8978万元,公务员年人均工资预算安排11.7926万元,均实现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工作目标。(自评4分)
2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1分)
我区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乐沙教科党〔2018〕11号)《沙湾区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乐沙教发〔2022〕14号)等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推动师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大了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督查力度,向社会公布了市、区两级举报电话,坚决治理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振师道尊严,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自评1分)
22.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2分)
我区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将教师减负作为基层减负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严格贯彻执行《乐山市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借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自评2分)
23.统筹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3分)
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全区无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现象;2022年2月,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要求,对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调整,确保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同时,为保持教师队伍稳定,对编制调减后出现的超编情况给予过渡期(3年左右)逐步消化。全区***名安保人员由政府购买服务,按照3.15万元/人·年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自评3分)
24.加强教师培训和教研员队伍建设(3分)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2021年全区决算教师培训费162万元,2022年全区预算教师培训费和专项经费205万元。坚持统筹安排,创新培训模式,提升培训实效,推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2.0,将全区1200余名教师纳入培训范围。2022年7月,全区学校管理干部培训,区骨干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达1200余人次。坚持研教融合,推动以研兴教,以课题为载体,校校有课题,人人有课题,组织教师参加省、市、区级科研课题的研究,以研促教,以研优教,每学年至少开展两次全区学科课堂教学竞赛活动,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按要求配备学科教研员。(自评3分)
(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情况(10分)
25.安全责任落实(2分)
我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清单制管理规定,指导督查各校园、培训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稳定主体责任清单,照单履职、照单监管、照单追责,切实构建安全稳定全员责任机制、应急机制和监管考核机制。制定了《沙湾区2022年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行业主管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重点、措施,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自评2分)
26.平安校园建设(3分)
我区深入推进“平安沙湾”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积极创建平安校园,各校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将校园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强化校园安防“6个100%”建设成果运用,注重校园安防巡查保卫;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春季、秋季开学前,区教育局均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督导组,深入各校(园)、培训机构就校园卫生防疫、食堂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自评3分)
27.学生非正常死亡防控工作(3分)
全区各校(园)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最严谨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实的举措加强学生非正常死亡防控工作,建立了沙湾区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联防联控联管“三联”工作机制,每学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常态化开展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保安技能培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汛期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时贯彻落实省市区防溺水、防汛减灾工作要求,坚决维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自评3分)
28.安全事故应急处置(2分)
我区健全完善了各类安全稳定工作预案,建立了区教育部门牵头11个部门参与的“三联”工作机制(《关于建立沙湾区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联防联控联管“三联”工作机制的通知》),督促指导各校园、培训机构按照“简明实用、宁有勿缺”原则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按规定学校每月至少1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1次开展防灾减灾、防恐防暴、消防、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等各类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学生应急疏散、自救自护,以及学校应急组织管理能力。(自评2分)
(七)巩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重点任务落实情况(4分)
29.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2分)
我区有计划组织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及时下发《调整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委员单位的通知》,确保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印发《乐山市沙湾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22年语言文字工作方案》《沙湾区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积极开展第25届推普周宣传活动,加强全区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规范各行业用字用语,助力“文旅融合”发展。开展普通话培训工作,全区公务员普通话等级水平达标。(自评2分)
30.教材建设和管理(2分)
向各中小学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
(八)打造良好教育生态情况(9分)
31.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即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2分)
我区制发了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方面的文件。将学校“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开学检查、专项督查,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将体质健康测试及格率和近视率纳入学校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学校利用集队集会、LED屏、广播站、微信公众号等普及爱眼知识,同时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眼保健操的基本动作,通过主题班会、体育锻炼、专题讲座等抓好常规教育,增强健康意识。(自评2分)
32.推进“双减”工作(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2分)
我区切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多渠道发布《关于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告家长书》。二是完成学科类机构压减。全区11所学科类培训机构2022年1月1日前已全部压减,压减率达到100%。三是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工作。围绕收费规范、预收费监管、违规开办等开展全覆盖排查。四是开展“违规培训”整治。区教育局联合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等7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督查组,总计出动300余人次,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常态化督查。五是8部门联合银行制定了《沙湾区“双规范双减轻”维稳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和风险防范应对处置流程,加强网上监测,及时处置各类煽动性信息,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区教育局制发了减轻作业负担的文件。将学校“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开学检查、专项督查,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将“双减”工作纳入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把学生课后服务纳入学校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自评2分)
33.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3分)
我区制定了《沙湾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本年度与乐山小云眼科诊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定期免费为全区中小学生进行视力监测,对有近视不良情况制定专业的干预方案,各校在12月30日前完成视力监测并将数据上报国家《体质健康网》,区教育局对每期的视力监测制定专门时间表。小云眼科诊所专门建立了学生视力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了学生健康电子档案。我区采购的课桌椅都是符合GB/T1.1—2009标准的可升降的课桌椅,每所学校、每个班级都对课桌椅进行了调节,同班课桌椅的高度都不一样。全区定期召开中小学生运动会、小学生足球联赛及乒乓球比赛。(自评2.5分,扣0.5分,扣分原因:部分中小学校视觉环境灯光改造未完成,部分学校学生视力不良率未达到控制目标。)
34.落实“五育并举”(2分)
(1)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乐山、爱自然、爱家庭、爱学习、爱劳动、爱健康、爱人生”等“十爱”为主要活动内容,引导学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2)以各种读书及征文活动为契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3)今年继续与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签订了院地合作协议,10月对全区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全覆盖开展线上心理健康筛查,对有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制定“一生一案”,开展一对一心理辅导。与乐山莉琳心理工作室合作,对沫若中学教师开展线上心理健康测评190人次,提供心理咨询。组织城区学校师生开展心理团辅4次,微课2次,心理学知识、情绪管理、家庭教育、婚姻情感培训3次。同时组建一支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为全区师生提供相关服务。(4)我区制定了《关于认真落实四川省义务教育计划课程表的通知》,保证了各校开齐开足体育课,健康教育以及劳动教育课,每所学校建立自己的劳动教育基地,每年定时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并将数据上报国家体质健康网,我区积极开展劳动教育,并且申报了劳动教育示范区,每年开展艺术测评,并将艺术测评纳入初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自评2分)
(九)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学校规范管理情况(8分)
35.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2分)
印发《关于组织学习
36.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2分)
我区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政策,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沙湾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衔接班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开设特长班、特色班、实验班、重点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自评2分)
37.实现“平安考试”目标(2分)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先后成立了沙湾区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沙湾区国家教育考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地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二是落实职责。就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和紧急处置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预案,明确了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强化监督检查,为健康、安全考试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三是重视硬件设备配备。为保证考试安全,防止考生作弊,今年投入2000多元新购置了安检器;明年预算20万元,用于购置40套考场屏蔽器和2套考场入门安检门。(自评2分)
38.规范学校收费(2分)
我区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214号)及其他上级政策,规范学校收费,严格落实教育收费管理“十条禁令”,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问题。(自评2分)
对照评价要点,经认真自查自评,2021—2022年我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分为99分,总体情况较好。
二、2019—2021年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2021年,我区接受省、市实地督查和“回头看”反馈的主要问题共计15个,其中:2019年省督导反馈问题6个,2020年省回头看反馈问题4个,2021年市实地督导反馈问题5个,涉及计财问题4个、人事问题4个、教育问题2个、安全问题2个、督导问题3个。存在问题集中体现在“教育投入保障不够,‘两个只增不减’未完全实现,学校办学条件仍需改善”“教育资源供给仍然不足”“推动教育改革创新发展不够,高考综合改革、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较慢”“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待遇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结构性缺员仍然存在”等,具体包括15个问题。截至目前,基本整改完成问题12个,需要持续整改问题还有3个。
(一)关于“沙湾区沫若中学与相邻的绥山中学共用校区,学校生均用地和校舍面积均不达标”的问题和“部分学校用于选课走班的教学用房严重不足,如沙湾区沫若中学,未达到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指导意见》中‘通过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方式,确保学校教室在2020年8月底前能够满足选课走班的教学需求’的规定”等2个问题整改情况。
原计划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已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实施沙湾职业高级中学整体搬迁,搬入沫若中学一个年级,走普职融通特色办学路,实现沫若中学生均校园和校舍达标,缩小绥山中学招生规模使之占地和校舍达标;二是通过绥山中学运动场改造和沫若中学新建教学楼及其他项目使两所学校相对独立办学。
尚未整改到位事项:生均用地和校舍面积有差距。
预计整改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二)关于“监测显示2020年,全市中小学生视力不良率较上年上升0.22%,未实现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的目标”问题整改情况。
原计划整改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已整改情况:全区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进一步加强用眼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视力定期监测制度,积极推进视觉环境改造。
尚未整改到位事项:部分中小学校视觉环境灯光改造未完成。部分学校学生视力不良率未达到控制目标。
预计整改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三、2022年***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教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2年全区教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抓实“双减”和“五项管理”,务实重行、开拓进取,努力实现沙湾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夯实基层组织保障。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每月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支部手册记录,每季度对支部手册调阅一次。切实开展“四大先锋”创建和“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共创建区级先锋60名、市级先锋22名;打造“百年沙小”和凤凰学校阵地建设,让师生沐浴红色精神,熏陶沫若文化,感悟爱国情怀。
(二)办学条件逐步改善。编制了《沙湾区“十四五”基础教育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配合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做好沙湾区乡镇级片区教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挂图作战”沙湾职业高中综合楼新建项目设计方案通过区第6次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核;实验幼儿园消防喷淋系统项目、福禄镇中心幼儿园扩建项目、沫若中学女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竣工;踏水中学扩建项目完成选址意见和土地预审、规划论证,设计方案通过区第5次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核,待省政府批复同意用地后加快实施;绥山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办园条件改善项目进入收尾,等待竣工验收;完成了全区中小学班班通设备、课桌凳购置。智慧黑板等设备购置挂网招标,年内可完成。沙湾职中申报专项债已完成“一案两书”编制,目前正在申报中。
(三)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修订完善了《沙湾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奖励方案》,将教师素养、课堂教学、学校过程管理纳入评价,探索教育部门评估学校、学校再评估教师的评价模式,引领全区中小学校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完成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的第一、二批培训应用学习,探索信息环境下优化“云平台+教学”课堂教学改革方法,促进师生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和信息素养的培养。开展以“幼小衔接,我们在行动”为主题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将“幼小衔接”作为推动小学和学前教育育人方式改革的重要抓手。
(四)抓师德提师能。围绕“遵师德规范,守师德底线,做新时代ʻ四有ʼ好老师”主题,扎实开展师德师风常态化建设活动和专题学习教育。抓好警示教育,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引导广大教师以案为鉴;加强风险管理,修订完善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作风形象4个方面结合实际梳理了24条清单内容,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效防范和化解师德风险,真正关爱和保护教师。
(五)“双减、五项管理”持续推进。将“双减、五项管理”纳入全区中小学校年终目标考核评价内容,同时建立督查管理制度。区教育局牵头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区中小学校“双减、五项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全覆盖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双减”政策落地落实。对义务教育阶段已经压减的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了“回头看”工作,系统查找问题并立即整改,切实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果。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完成“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和“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的应用录入工作,加强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对培训机构开展专项督查5次,督促规范培训,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及家长的正当权益。制定了《关于印发乐山市沙湾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校园安全卫生”和“疫情防控”专项督导。
四、特色亮点工作
(一)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挂图作战”沙湾职业高中综合楼新建项目设计方案通过区第6次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核;累计到位中央、省、市、区级资金1189万元,福禄镇中心幼儿园扩建项目、实验幼儿园消防喷淋系统项目、沫若中学女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竣工;踏水中学扩建项目待省政府批复同意用地后实施。编制了《沙湾区“十四五”基础教育学校布局及建设规划》和《沙湾区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规划(2021—2025)》。加强义务教育经费集中管理,抓好学校会计和出纳新会计制度管理培训,积极推进乡镇学校财政一体化改革。完成全区学生食堂大宗商品集中带量公开招标采购。
(二)“五育并举”成效显著。及时修改完善教育教学评价改革方案,不断克服“五唯”顽瘴痼疾。围绕“校校有课题、科科有课题”目标深入推进教育科研,申报省级课题1个、市级8个。利用院地合作开展心理健康培训10场,培训教师100余人次、学生近10000人次。进一步加强“沙湾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对10824名中小学生开展了线上心理健康测评,推进心理健康高危学生排查,制定“一生一案”。组织7000余名学生到五通桥区参加劳动和研学实践教育活动。20支中小学校代表队、256名学生参加了全区中小学生运动会。2件作品荣获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国家级奖,19件作品荣获省级奖,1件荣获创新市长奖。
(三)“双减”和“五项管理”落地落实。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压实工作责任、细化管理举措,扎实推进“五项管理”工作落地落实。持续加强督查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全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达到100%。
(四)教育质量稳中有升。2022年,沫若中学高考再创辉煌:王攀同学以638分的优异成绩荣膺全市文科状元,被中国人民大学录取,这是1985年建区以来首个文科状元;刘洵希以理科660分名列全市第7。本科上线369人,上线率60%,其中一本上线71人,上线率11.56%,艺体双上线128人,超额完成市区目标任务。初中教育质量荣获全市一等奖,沙湾小学荣获全市特等奖,学前教育“8050”指标全面完成。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鲜明,在全市作经验交流。教育评价改革典型——《“双减”下的“凤凰涅槃”》被乐山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科技活动《大渡河湿地公园生态大保护的调查与研究》获创新市长奖。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区学校布局不够优化。城区沫若中学和绥山中学校舍相对独立,实验中学和凤凰学校仍然共用校园。以沫若中学现有条件,既无法满足“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条件,面临摘牌危机,又无法满足新高考改革“选课走班”教学用房需求。此外,我区职业中学占地只有31亩,离达标建设60亩的基本要求相差甚远,加上教学用房严重不足,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基本办学需求。
(二)降低学生视力不良率有难度。全区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进一步加强用眼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视力定期监测制度,积极推进视觉环境改造。但是部分中小学校视觉环境灯光改造未完成,部分学校学生视力不良率未达到控制目标。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布局调整。结合实际优化全区学校布局调整。沙湾职业高级中学综合楼新建项目力争年内动工;完成绥山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办园条件改善项目并投运;踏水中学扩建项目完成立项及设计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待省政府批复同意用地后抓紧实施;完成新高考改革信息化建设和中小学智慧黑板设备购置及安装。抓住国家政策窗口期,通过一般债和专项债申报实现沫若中学升级改造和职业中学的整体搬迁。
(二)进一步改善视觉环境,降低学生视力不良率。继续加强对全区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用眼宣传教育的指导,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视力定期监测制度。同时,积极推进视觉环境改造,改善部分学校学生视力不良率未达到控制目标的情况,降低全区学生视力不良率。
(三)强化“双减”提质增效。通过细化管理,加强督导,持续抓实“五项管理、双减、课后服务”等重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举措,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负担,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成长。稳妥推进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工作,加快完善“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信息录入和管理。持续加强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行为监管,着力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加大对隐形变相培训的查处力度,实现常态化监管。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