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江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崇左市江州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27日崇左市江州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崇左市江州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崇左市江州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16日至 1月18日在崇左人民会堂(江州区新民路)召开,会期三天。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江州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江州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江州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江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江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江州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