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水务局关于对商河县水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积极推进水权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探索推进水资源市场化交易的通知》(鲁水资函字 〔2021〕2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商河县作为地下水超采区,要依托 2021 年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探索开展水权交易示范。推进水权交易,利用初期清晰的水权分配指标,通过水权交易实现商河县水资源最优配置,解决由于发展不均衡等原因造成的初期水权分配指标与实际用水需求不符情况,近而可以实现县内用水分配均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商河县水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草案)》。
现就《商河县水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草案)》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shxswjszb@jn.shandong.cn。
商河县水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草案).pdf
商河县水务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