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设立2022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的通知
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加强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结合我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设立2022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2022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我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负责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
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一)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组成人员(17人)
主任
张 焰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处处长
副主任
李亚平 深圳市鼎诚技术经济评价中心理事长
委员(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张 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处副处长
阮 萌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公共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吴 伟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胡绵鹏 深圳市君合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注册税务师
张 文 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 桦 深圳市龙岗区质量技术协会副会长、质量工程师
张占恒 深圳市商务服务类行业协会联合党委第一书记
古丽莎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副秘书长
罗文恩 深圳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
张宪忠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合伙人
曾朝东 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社会组织党建专家
杨景雯 深圳市钟表协会常务副会长、光明区人大常委
张增英 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执行会长
刘会峰 深圳市龙华区慈善会秘书长
陈佳群 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服务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二)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组成人员(5人)
主任
郑培伟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管理处副处长
副主任
刘万涛 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执行会长
委员(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刘博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赖玉森 深圳市现代公益组织评估与研究中心
刘德远 深圳广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深圳市民政局
2022年 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