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法统领全市三零单位创建工作
基层强、社会稳、福祉增。在扎实推进“三零”单位创建中,高平市创新打造“***工作法”,统领全市“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工作法”:即理清“四个要求”,创新“四种方式”,压实“四个责任”,做到“四个到位”,强化“四个保障”。
一是理清“四个要求”(创建目标、创建主体、创建标准和实施路径),明确“三零”单位创建的任务书、路线图。创建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创建工作,使广大村(社区)、企业和单位符合创建标准的数量逐年上升,力争到2022年,实现“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达到80%以上,企业和单位达到90%以上。创建主体:基层各村(社区)、学校、幼儿园、医院、景区、市(商)场、厂矿、车站机场、宗教场所、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基层营业网点以及在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其他单位企业。创建标准:共7条23项标准,即组织领导保障有力、内部治安防范严密、矛盾纠纷妥善化解、重点人群帮教到位、安全隐患整治有效、法治建设持续深入和公共服务优质高效。实施路径:按照“谁主抓、谁负责”原则,落实到信访、应急管理、公安三个主抓部门,制定实施办法,细化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到岗。
二是创新“四种方式”(系统创建、行业创建、区域创建、单元创建),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的创建格局。发挥牵头部门的专业作用,推进“系统创建”。发挥主管部门指导作用,推进“行业创建”。发挥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统领作用,推进“区域创建”。发挥创建主体单位的能动作用,推进“单元创建”。
三是压实“四个责任”(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担当作为。领导责任:“三零”单位创建依托市委平安高平建设领导小组开展工作,下设“1室3组”(高平市“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办公室和“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组),负责统筹谋划,协调推动。主体责任:全市474个农村、社区和6532个企事业单位是责任主体。主管责任:市信访局负责全市“零上访”工作具体组织推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零事故”工作具体组织推动;市公安局负责“零案件”工作具体组织推动。监管责任:市直十大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创建工作负行业监管责任,为创建工作提供支持服务。
四是做到“四个到位”(矛盾风险排查、问题隐患整治、服务管理规范和长效机制建立),实现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创建成效。“查”矛盾风险到位。围绕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两方面建立排查台帐。“治”问题隐患到位。信访工作最大限度控“新”治“旧”防“变”;安全工作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等高危行业深入推进标准化作业,在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易发重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治安工作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专项治理。“管”服务规范到位。信访工作突出依法治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安全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公共安全底线;治安工作突出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打造社会治安防控新格局。“建”长效机制到位。建立重大风险问题清单制度和防范化解责任分担机制,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动态管控、综合治理、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五是强化“四个保障”(组织推动、宣传发动、示范带动和考核驱动),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强化组织推动。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牵头抓总。压实村(社区)、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牵头部门主管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宣传发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参与创建。强化示范带动。积极培育、挖掘、选树一批“三零”单位创建先进典型,示范带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三零”单位创建。强化考核驱动。把“三零”单位创建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和平安建设“双考核”考评范畴,与干部的晋级晋升、评先评优相结合,严格考核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