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
全市各公共机构:
6月8日至14日为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6月10日为“全国低碳日”,今年的节能宣传周主题是“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为扎实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的节能示范作用,特向全市公共机构及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争做节约能源模范
全市公共机构要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山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依法做好节能工作。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要进一步增强节约意识、资源忧患意识和资源节约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和理解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做好节能工作。全市公共机构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规划和要求开展节能活动,牢固树立起公共机构既是节能降耗工作的倡议者、领导者、管理者,更是节能工作的先行者、实践者、推动者的思想和理念,在节能工作中起表率作用。要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争做节能表率和节能模范,努力为建设节约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养成良好节能习惯
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期间,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倡导低碳出行,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公务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或拼车出行;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分类保存和回收处理废弃物,倡导垃圾分类,使用环保再生纸,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在日常工作中,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带头遵守节约和廉政规定,自觉养成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的良好习惯,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油、一粒粮,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形成全社会关心节能减排、支持节能减排、参与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和习惯。
三、加大宣传监督力度,营造节约能源氛围
各公共机构要加大节能减排工作的舆论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务网、电子屏、宣传栏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让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到节能工作中来,变要我做为我要做,为节能工作多作贡献。努力做到在宣传中影响人,在行动中感染人,相互带动,相互监督,使节能意识深入人心,营造机关节能的良好氛围。
“能源连着你我他,节约能源靠大家”。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加入节能队伍,同心协力节能降耗,为创建“美丽大同”作出应有的贡献。
大同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组
201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