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19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电梯安全管
王庆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电梯数量飞速增加,目前我市电梯数量已达2.8万台。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电梯安全工作,全市市市场监管系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日常监察、专项检查、广泛宣传电梯安全知识和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等多种有效措施,有力保障了全市电梯运行状况整体平稳,未发生电梯安全事故。主要做法是:
一、全面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持续开展安全整治行动。近几年,市场监管部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根据省、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安排,持续开展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电梯安全攻坚战、电梯轿厢环境专项治理和“三无”电梯整治等专项活动,全面提升全市电梯监管水平。今年,我局还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迎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三年整治等专项行动,对电梯安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电梯使用单位自查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各县区局还针对排查确定的风险隐患,拉目录、建台账,定人定标定措施,指定专人***整改到位,逐条逐项排查化解,坚决杜绝电梯带“病”运行。
二是加大电梯单位监管力度。为确保电梯登记监管信息真实完整,组织人员对全市电梯登记信息进行梳理完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按时将电梯维保单位备案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我局代市政府办公室起草印发了《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细化了电梯监管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多次召开各县区局、检验检测机构、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参加的专门会议,组织观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片,部署年度电梯安全工作,提升维保单位按技术规范维保意识,确保电梯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地生根、扎实有效。将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与“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抽查紧密结合,形成监管高压态势,督促其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通过随机抽取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随机匹配执法人员,避免人为干预,同时吸收专家参加检查,保证了检查结果的公平公正、合法有效。全面落实电梯“应登尽登”“应检尽检”要求,严厉打击电梯超期未检和未登记的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登记、报检责任,实现“应登尽登”“应检尽检”两个100%工作目标并保持常态化,有效保障了电梯安全。2020年,市局共检查电梯维保单位46家、电梯使用单位50家,立案查处了4家电梯维保单位,罚没金额共计11.6万元。
(三)完善电梯监管模式。根据省局电梯“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改革要求,我市出台了电梯“维保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开发区、郓城、高新区为试点地区,启动试点改革工作;2020年6月,建成开通了“96333”全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并运行,并实现全市登记电梯100%全覆盖,截止5月份,“96333”平台共接市民电话6996通,处置电梯故障总数1256起,解救被困人员2317人,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8.91分钟,现场实施救援平均用时4.48分钟,维保单位“三分钟响应率”为99.84%。推动电梯保险投保,通过赴县区局督导、召开维保和使用单位会议,督促辖区内电梯保险工作。据统计,全市电梯投保率目前已超过80%。
(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研究修订《菏泽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交市政府审议,进一步规范了应急处置程序。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每年组织县区监管部门、电梯检验机构、维保单位、小区开展1-2次电梯应急救援演练,并把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应急救援演练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最大限度的保障相关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同时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讲,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业主和相关单位的电梯安全意识。今年,市局组织举办了时代奥城小区、佳和广场的应急救援演练与电梯安全知识宣读活动,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五)加强电梯安全宣传。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日”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板、拉条幅、散发安全手册和宣传单、播放安全知识和应急逃生视频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展示电梯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在菏泽主流媒体开辟宣传版面,与菏泽市电视台合作录制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片;开展特种设备知识竞赛,竞赛题目在菏泽日报、牡丹晚报、中国菏泽网、牡丹晚报微信等媒体公布,先后有13000余人积极参与了答题活动。2021年,市局在菏泽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了特种设备安全警示教育视频;单县、郓城、鄄城、牡丹区、开发区等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观看警示片,进行安全生产集中培训。
二、合理吸收提案建议,全面完善监管措施
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非常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认真接受提案中的有关意见建议,依照职责分工,进一步优化电梯监管措施,依法建立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全市电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联合监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包括电梯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专门设立了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曹升灵副市长亲任小组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讨论和部署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保持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式的持续稳定。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牵头协调作用,密切与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建立起企业全面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健全责任制度,压实主体责任。通过检查、执法等手段,完善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电梯安全运行水平。对使用单位,督促其健全管理制度,配备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人员持证上岗,设备登记和定期检验,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等。对于维保单位,监督其严格按照国家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维保,提升电梯维保质量。
(三)深化日常监管,加强专项检查。加强电梯安装告知、使用登记管理,确保监管数据的真实完整;大力推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企业端运用,保障特种设备数据及时更新,提高安全风险的研判和管控能力。将电梯使用单位列入日常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加强日常监管;组织实施好安装、维保单位监督抽查和“双随机 一公开”等专项检查。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倒逼使用和维保单位加强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电梯安全水平。
(三)完善信息化平台,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全面发挥菏泽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应处置功能,深化电梯安全大数据应用,实现数据信息全面实时上传和分析利用。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建立完善电梯安全风险社会保险分担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安全意识。深入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系列文件,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继续推进以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方式广泛宣传电梯安全知识。开发更多的宣传渠道与宣传形式,将安全宣传做到普及化,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技能,引导群众文明正确使用和爱护电梯。在电梯从业培训过程中,以多媒体加讲座的形式来灌输安全作业的重要性,从多角度、多方位、易发事故方面来加强安全意识。深入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以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进行宣传教育,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五)扎实开展电梯安全三年整治行动。以最严厉的措施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过督导、互查、调度、通报等方式,切实贯彻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持续开展三年整治行动,持续保持电梯安全等重点工作监管强度,确保重点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关于加强我市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提案充分表现了您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在指出电梯安全存在问题的同时,对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在此,感谢您对电梯安全工作的关注和爱护!在今后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将参考、吸收包括政协在内的社会各届人士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电梯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加强电梯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