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警方救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单县公安局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抓好巡逻防控。8月19日单县公安局龙王庙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救助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扇尾沙锥。
8月19日,单县公安局龙王庙派出所民警在进行治安巡逻时,有群众上前求助称:其在林中发现了一只黑色受伤的小鸟,由于长相奇特,怀疑是国家保护动物。看到正在巡逻的民警,于是便上前求助。巡逻民警立即前往其家中了解情况,发现该鸟翅膀受伤无法正常飞行,民警立刻与林业局联系,并***将其送往单县林业局救治。
后经林业人员鉴定,这只受伤的小鸟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扇尾沙锥。目前,这只扇尾沙锥正在专业机构接受治疗。
警方提示:
广大群众发现野生动物时不要自行处理或非法售卖,请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或拨打110报警,使其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与保护。同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