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救助网帮扶困难职工覆盖我市七区五市实现与省总工会联网管理
青岛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截至2007年底,我市五市七区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困难职工生产生活帮扶工作站、困难职工生生活帮扶工作点“三位一体”的帮扶救助网络已搭建完毕,目前我市三级困难职工档案网络实现了与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网络的联网直报和信息共享。今年我市首批450多万元节日慰问金已通过三级困难职工帮扶网络拨付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并将于近日开始向困难职工发放。
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我市的三级困难职工档案的标准及救助责任单位分别是:一级困难职工两类,一类持有民政部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低保户职工,原则上由民政部门救助,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工会给予适当救助,另一类持有市总工会《困难职工生活帮扶证》的低保边缘户职工,由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每季度定期救助300元,并减免有线电视费、垃圾处理费、自来水费;二级困难职工是指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15%以内(301元至345元)的生活困难的职工,由各市区工会、帮扶工作站视各市区情况负责救助;三级困难职工是指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高于低保标准15%以上至30%以内(345元至390元),由企业工会、帮扶工作点视企业实际情况负责救助。
据工作人员介绍,以上三级困难职工档案标准随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自2002年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以来,已发出救助资金、物资、助学金等共计人民币6779万元,帮扶18.05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