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永和主持召开区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
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等
研究部署农村危房改造 供水入户工程建设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
2017年5月26日,区长祁永和主持召开区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等,研究部署农村危房改造、供水入户工程建设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
会议指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自身建设的核心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事权管理,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围绕全面提升行政决策质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坚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等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保障和谐,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2020年与全国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促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是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重要措施。民政、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原则,摸清农村低保底数,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快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扶贫开发中的托底作用,协同解决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保障问题,确保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
会议强调,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是优化养殖布局、规范养殖行为、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的原则,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杜绝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和城镇居民区等禁养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对原有养殖场要通过关停、转产和搬迁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实现禁养目标;要强化畜禽养殖限养区、适养区管理,完善环保配套设施,加强养殖污染防治,稳步提升全区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实现“能源利用、种养平衡、总量减排”目标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相协调、相统一。
会议强调,危房改造和供水入户是脱贫攻坚的两大标志性工程,对于改善农村条件、补齐脱贫短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危房改造的任务、目标和对象,准确界定等级、严控建设标准、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资金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全区农村CD级危房年内实现“应改尽改”;要按照“建管一体化”原则,加快农村供水入户和巩固提升工程实施进度,优化规划设计,加强质量监管,强化供水保障,进一步提升农村自来水通水覆盖面和供水稳定性,确保年内农村有需求农户自来水“能通尽通”,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加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步伐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为重点,督促全面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预警监控系统,完善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和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依法加大对恶意欠薪的处置力度,切实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供稿: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