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1月2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投诉信访件已办结2
截至1月2日,我市共受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投诉件261件,已上报答复228件,其中已办结226件,列入整改计划2件,办结率87%,其中1月2日上报17件,现予以公开。
一、办理情况
1. 第27批1585号。反映“甘谷县西关、南关、北街、南街、康庄路、冀城路、富强路等区域共有100多台燃煤锅炉,污染环境,要求拆除县内所有小锅炉”的问题,经查属实。
甘谷县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13台取暖锅炉,要求于2017年供暖期前进行并网或清洁能源改造,同时,对其中10家使用取暖锅炉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其他3家已上报改造方案;对于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外的28台,要求锅炉使用单位于2017年供暖期前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对9台洗浴锅炉,要求使用单位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对8台沿街馒头加工铺的小锅炉全部予以取缔拆除。甘谷县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2.第27批1613号。反映“一是秦州区安民家园小区周边住户经常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附近臭水沟,最终流入藉河,污染水体环境。二是秦州区城市居民将大量污水直接排入罗峪河,污染水体环境”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
安民家园西侧沿线天水长城精密电表厂家属区已纳入秦州区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改建设单位已完成设计等相关工作,届时,将彻底解决污水排放问题。城区罗峪河左家场片区已规划建设天平高速、机场高速等重大建设项目。随着这些重大项目的相继实施和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开展,这些反映的问题也会得以逐步解决。目前,罗峪沟在天水市五中处建有拦截坝,罗峪沟污水从该处并入城市集污管网。
3.第28批1669号。反映“秦安县城关镇邢泉村一垃圾填埋场将渗滤液接排入山沟,污染环境。举报人称渗滤液随时间会渗入村民饮用泉水中,污染水源,要求有关部门尽快核实查处”的问题。经调查,情况部分属实。该信访与第27批1590号和第28批1708号内容基本相同,属重复信访,已办理专题上报。
4.第29批1745号。反映“甘谷县新兴镇永安村永安砖厂、渭阳村利民砖厂、路遇砖厂、安远镇普耀建材厂、大红瓦砖厂等5家砖瓦厂,挖山取土,破坏植被,烧烟煤污染空气”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
甘谷县对除永安砖厂以外的四家砖瓦企业依法实施了淘汰关停,并要求各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限期完成弃工弃渣清运并进行覆土掩埋和植被恢复等工作。
5.第28批1671号。反映“甘谷县大象(像)山镇小沙沟村小沙沟砖厂和象(像)山建材厂2家企业常年挖山取土且使用烟煤烧砖,严重污染环境。举报人要求依法关闭上述2家企业”的问题,经查属实。
反映的两砖厂生产工艺属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甘谷县已对两家砖厂实施了淘汰关停,并督促两家砖厂自行拆除砖窑及生产设施设备,同时,要求两家企业于2017年4月1日前全面完成对弃土区和开采区的恢复治理工作。甘谷县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告诫约谈。
6.第28批1673号。反映“天水岷山机械厂将厂房区80亩林地毁坏,开发房地产项目,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查不属实。反映中的“开发房地产项目”实为岷山厂“66#棚改经适房”项目,该项目工地也非林地。
7.第28批1674号。反映“麦积区社棠镇原工作人员李某、张某2人在社棠工业园星火厂院内私自挖砂、洗砂,中央环保督查组进驻后,李某、张某改为夜间挖砂并在麦积区宝兰客专正线桥下进行洗砂,噪声严重扰民”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
相关单位已责令星火公司停止采砂换土行为并回填砂坑,并拆除了洗砂设备,给予星火公司5000元罚款。关于“中央环保督查组进驻后,夜间挖砂并在宝兰客专正线桥下洗砂噪声严重扰民”问题不属实。
8.第29批1747号。反映“麦积区渭南镇范家湾村东方鑫永采石场非法采砂,污染村民饮用水。举报人称该企业于2016年12月6日停产,但在12月26日重新开始采砂,要求有关部门核实查处”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该信访与第7批194号投诉内容基本相同,已办理上报。关于再次反映“该企业于2016年12月6日停产,但在12月26日重新开始采砂,要求有关部门核实查处”问题不属实。经复核,该企业已关停,设备已拆除,电力设施已移除,不具备再生产条件。
9.第29批1748号。反映“海慧公司在武山县滩歌林场非法开矿,严重污染村里饮用水水源地,导致家畜死亡、村民孩子出生畸形。2009年至2013年期间,小陇山林区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曾将调查案件和材料上报,但一直未立案;该公司至今仍继续采矿,无人管理”的问题,经查不属实。
10.第29批1751号。反映“举报人对受理编号为195号、683号举报案件的办理结果不满意。举报人称当地环保部门对秦州区华港小区情风醉月洗浴中心责令停业整顿的三天后,该洗浴中心再次开业;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后,有关部门对其责令整改10天后又再次营业;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三次后,“天水新闻”公示结果称举报问题不属实。举报人认为不合理,当地环保部门只在白天检查,但该洗浴中心每天21点才开始营业,煤烟污染、噪声洗浴臭味扰民的问题仍然存在,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要求有关部门核实处理”的问题,经查不属实。
11.第29批1758号。反映“位于天水市高速公路西出口向西200米的秦州区人民医院无污水处理设备,医疗废水未经处理通过私自铺设的下水道直排”的问题,经查不属实。秦州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但该项目还在筹建中,未正式营业,没有产生医疗废水。
12.第29批1759号。反映“甘谷县有几十家非法采砂场,有关部门仅对礼辛采砂场处以巨额罚款,没有查处其余采砂场。举报人要求严肃查处其他采砂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
在办理第25批1342号信访时,甘谷县已经对渭河磐安段9家砂场进行了处罚。甘谷县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开展了全面核查,共排查出采砂场(点)33家。其中,对渭河河道内17家砂场的倾倒弃料、未及时清运弃料、回填砂坑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处罚金40万元,散渡河、清溪河、聂河三条河道内的16家非法采砂点已全部关停。33家砂场均已完成砂坑回填、河道平整、垃圾清理等工作。甘谷县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4名责任进行了问责约谈。
13. 第29批1777号。反映“秦安县兴国镇邢泉村的豆腐厂和养鸡场,将污水直接排入该村河道,污染水体环境”的问题,经查基本属实。
秦安县已对该豆腐加工小作坊依法予以取缔,对生产加工豆腐的场所、设备和库房依法予以查封,对加工所用原料、食品添加剂予以封存。反映的“养鸡场”为村民的家庭圈养鸡,鸡舍内没有安装饮用水管等设施,只用水盆饮水,不产生污水,不存在将污水直接排入该村河道、污染水体环境的情况。秦安县已责令当事人搞好防疫和鸡舍环境卫生。
14.第29批1780号。反映“秦安县北苑路崇文街一砂厂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查基本属实。
此处为一砂石临时中转经销点,砂场内有两堆砂石,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秦安县已对砂石中转站负责人口头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该中转站责任人已对场内环境卫生进行清扫,用遮尘网将砂石全覆盖,并湿法作业。
15. 第29批1781号。反映“中铁十七局在秦安县郭嘉镇洛泉村修建宝兰铁路,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经查基本属实。
秦安县责成中铁十七局适当减缓施工车辆行驶速度,在施工的便道上组织洒水车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16.第29批1783号。反映“秦州区春风路春风商建楼下的滋波德酒吧和啤酒摊,每年5月至11月期间噪声扰民”的问题, 经查部分属实。
滋波德酒吧未在店外摆放啤酒摊,噪音扰民主要是顾客酒后在店外大声喧哗、吵闹所致。该酒吧无工商营业执照,秦州区已对其下达了《停业通知书》,并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秦州区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17.第29批1785号。反映“八里湾乡马耳峪村马锁娃养鸡场一年四季臭味扰民,该状况已持续16年”的问题,经查基本属实。
秦安县责令该养鸡对所堆鸡粪全部进行了清理,并冲洗了圈舍,进行消毒处理,做到了化粪池封闭使用,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金3000元。同时,要求尽快投入使用新建成的标准化养鸡场。
二、问责情况
截至1月2日,我市依法查处,关闭砂场、砖厂、粉石厂、养殖场等118处,查封扣押16家,责令整改97家,责令停产8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5家,累计罚款491.525万元。全市共约谈205人;通报批评单位5家;刑事拘留3人;问责166人,其中,通报批评13人,诫勉谈话100人,效能告诫10人,党内警告1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行政警告24人,行政记过2人,免职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