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朋友们:
您们好!
一年一度的夏收季节即将到来。在此,对辛勤耕耘在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农民朋友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同时,也衷心希望大家在收获之余,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千万不要焚烧秸秆。
露天焚烧秸秆有百害而无一利。焚烧秸秆造成土壤板结,有益微生物减少,耕地质量下降,农作物减产;焚烧秸秆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大气环境,危及人体健康;焚烧秸秆极易引发火灾,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焚烧秸秆还形成浓烟雾霾,致使能见度降低,进而影响人们出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影响航班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经济处罚,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惩。今年2月1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明确要求,自今年5月1日起,在全省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为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县政府成立巡回督查组,全天24小时巡查,对发现焚烧秸秆的,严格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要求,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确保收割期间“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烧一块田”。
秸秆禁烧,各级关注,人人有责。县政府将大力推进秸秆还田,严禁未安装秸秆粉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下田作业,对不安装秸秆粉碎装置的收获机械不发农机作业证。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积极执行秸秆禁烧决定,配合农机手实施低茬收割、秸秆还田,切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禁烧秸秆,珍惜环境,爱护家园,让云梦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人民生活更美好!
云梦县人民政府
二零一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