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督考办绩效考评实行项目化管理
本网讯(记者徐麟 通讯员周翩)记者昨悉,在2021年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工作中,市督考办全面推行项目化管理,于3月2日向全市各目标管理绩效考评责任单位下达申报目标通知,从模式、数量、标准上着手,严格把好目标申报“第一关”。
在模式上,实行项目管理。按照目标具体化、任务清单化、措施精准化、时限阶段化、流程标准化、责任明晰化、考核数据化的要求,各单位申报的每项工作目标需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进度安排和责任人员,并将责任链条从分管领导延伸到责任科室,明晰时间表和路线图,将虚事实化、实事细化、杂事简化。
在数量上,精简申报条目。今年,区域单位需申报的特色创优目标减至4项,市直单位减至1项,进一步聚焦特色、凸显亮点,各单位在全国、全省选择先进单位的先进经验和作法进行对标,力争预期完成的效果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或位居全省前列,或受到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肯定和推介。
在标准上,体现严格规范。各单位务必高标准拟定2021年度工作目标,年终考核时统一组织评审,对特色创优目标进行难度系数评定,对动态发展目标进行定性评估。特色创优目标对标不具体、不充分的,将相应降低难度系数。工作目标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调整变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调整变更的,须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由市督考办发文予以确认,确保目标管理工作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