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22年度全区火灾高危单位的公告
关于明确2022年度全区火灾高危单位的公告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规定,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湖北省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鄂公通〔2013〕41号)要求,核定2022年度全区火灾高危单位54家,其中汉江师范学院等12家单位(名单附后)由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监管,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华悦城购物中心等42家单位(名单附后)由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授权十堰市茅箭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管,现予以公示。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要求,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作标准化档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风险识别,切实提升火灾防控能力,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十堰市茅箭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4月24日
***: 2022年度全区火灾高危单位的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