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民富县强城美新长阳县领导带头干强化要素保障科学规划
强化要素保障 科学规划统筹 以人为本产城共融地做好土地征迁工作
自治县政协副主席 胡学君
做好土地征迁是实现"12345"战略落地实施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保障,当前全县上下必须要高站位认识、高质量规划、高责任推进,坚持以人为本、产城共融的理念来做好这项基础性工作。
一、正确认识当前土地征迁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在规划编制上缺乏前瞻性,园区综合统筹布局不够。一是对重点产业和民生项目布局谋划不超前,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同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人口发展等规划对接不紧密,导致相关规划不匹配而频繁调整,特别是在房屋拆迁安置规划建设上不超前,导致土地征迁安置无处可搬,甚至出现了因项目落地需要而重复搬迁的现象;二是园区规划缺乏整体性布局,功能定位不够科学清晰明确,没有真正形成集中连片的大园区规划格局,工业项目单独选址多,项目集中落户园区聚集落实不够。
(二)在规划执行上缺乏严肃性,园区基础设施不配套。一是项目准入、立项备案审查审核不够严谨,与园区相应规划、产业布局结合度不够;二是项目引入方面选择性不够,项目优劣参差不齐,用地数量限制不够,没有充分体现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优先消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落实不够;三是产业园区建设中存在规划标准不高、品质不精、配套不健全,相应水、电、气、路、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础设施配备建设跟不上而导致项目引不来、落地慢、开工慢、投产见效慢。
(三)在征迁政策和工作机制上缺乏统一性,标准执行不一,工作配合不紧密。一是土地征迁中的房屋搬迁安置办法不多,一地一策,房屋评估因缺乏适时政策指导或评估依据,导致评估价值同市场重置价格相差大,搬迁户认可度低配合度低;二是土地上的苗木补偿,特别是产业发展的经济林木和无证苗圃政策单一,征迁工作左右为难,标准难以把握;三是由于历史原因,特别是城镇中心区的土地实际征收标准相对于文件标准拔高较多,水涨船高、恶性循环、骑虎难下;四是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在征迁工作中联动机制不够紧密,责任全部压在镇村(社区)上或者采取共同包干打门板仗的办法,在征迁政策宣传、程序指导、资金落实、协议签订、安置房建设、违建执法、司法协助等工作机制不健全不系统,工作配合指导力度不够紧密。
(四)在项目用地快速审批上缺乏自主性,资金和指标争取落实力度不够。一是林地报批受省级天然林保护条例制约较大,条例规定只有公益基础设施建设或纳入省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用林地可在不占用生态红线的前提下报批,林地指标为省市统筹,不分配到县市区,每个项目林地报批要专项对接争取;二是受国家和省对土地征收管控收缩,年度建设用地指标逐级下达迟缓且上级有保有压,实施占补平衡和增存挂钩等严管用地措施,往往因选址、规划、指标等制约,导致项目难予及时落地;三是征地资金保障渠道单一,落实拨付不及时,也影响了报批时效。
(五)在就业保障和后续服务上缺乏跟进措施,被征地农民后顾之忧较大。一是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除主体工程建设用地报批外,其他如匝道、护坡、绿化带和边角等采取只补不征,实际占用耕地而未取得建设用地批文,导致部分实际被征地户无法享受被征地农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偿安置,造成同项目而待遇不同;二是土地征收后,被安置户缺乏生产资料,因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就业观念等原因也较少能得到落地企业就近就业安置,无农民转市民的后稳定收入来源,缺乏生活保障;三是历史征地中采取异地选址自建房安置的多,部分被搬迁户建房手续因搬迁时间紧、规划不符等未及时完善,导致水电气不能及时合规报装和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等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而怨气较大。
二、科学规划,合力统筹,在搬得走稳得住上下足绣花功夫促发展
(一)规划先行,科学布局。一是针对十四五期间重点区域、重大项目提前纳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需要编制专项规划、区域性详细规划的,均由县乡镇人民政府主导把关,聘请专业规划编制团队,实地进行详细调查研究,同相关部门一起科学布局,高水平高规格编制相关规划,并由县规委会讨论通过并发布实施,禁止由企业(个人)编制产业规划、旅游规划等,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科学性、严谨性。二是一区四园应尽快完成开发区扩区调区工作,报请省发改委审批通过各园区总规后编制好控规详规(为纳入省级项目投资项目库打下基础),高标准高水准做好园区规划,确保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统一配套、科学合理。特别是白氏坪工业园、丹水新区工业园、清江南岸新区、磨市民族工业园等要整体布局好园区工程建设规划,在产业布局、片区设置、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等方面形成近、中、远的规划格局。三是为保障被征迁户搬迁安置需求,应将集中安置区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先行先建,目前我县五个城市组团原已布置14个集中安置点,但科学性、容量、安置方式方法上还需认真研究,应统筹考虑、合理布局,特别是在城市更新改造中预留安置空间先建设后拆迁(可先由城投集中建设),确保项目征迁户有地有房可选择可安置,彻底解决过去征迁中项目赶人的难题。
(二)规划引领,落地落实。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在立项备案审查审核时,对不符合相应规划、产业布局、生态环保的,一律不予立项。同时,各部门、乡镇、村等应该共享规划信息公开和共同严管严控,杜绝个别项目提前进场圈地、围地占山为王。二是转变招商理念。招商引资应从普招变择招,主要是围绕工业园区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坚持节约集约理念,按照园区规划严格落实投资强度、容积率、达产期限、亩平税收等相关指标,同时重新制定统一的招商政策、奖补程序等,最终使园区形成产业延链补链和聚集效应,打造我县优势产业名片。三是优化项目选址。引导项目优先进规划园区和择优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其他乡镇除消化存量建设用地论证后布局优势项目外,其他项目全部入园区,实行县内招商飞地。文旅康养、矿产资源等开发类项目应注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等红线,抓住机遇及时论证调整。四是按照规划加快一区四园的水、电、气、路、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统一建设,合理划分好项目布局分区。同时,因我县红线多平地少开发成本高的实际,可借山川协作等机遇探索走出去的飞地经济模式,使项目落地宜都、宜昌、武汉经开区等地。
(三)制定规则,完善机制。一是集体土地征迁中的构建筑物拆迁补偿,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的规定执行的,建议由县人民政府定期更新并发布构建筑物评估指导价格,供市场评估机构作为评估依据参考,同时建立构建筑物评估监督及审查机制,对评估成果严格审核把关,以促进形成科学公平、公开透明的评估体系,使征迁户搬得起,同时在保护征迁户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引入第三方征迁工作机制。二是集体土地上征迁的苗木基地,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苗木基地,参照《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的有关规定执行,走评估程序进行补偿。对于无证的苗木基地,建议参照长征发〔2020〕4号文件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相关补偿标准,进行一次性征收补偿(不能只界定为移植费)。同时,对文件中概括不全的补偿物应及时补充完善标准。三是征迁中房屋安置,应采取货币化安置与统筹安排进入相应特色集中安置区的方式相结合,因长阳土地有限应减少或杜绝分散独立选址自建房。同时,建立相应搬迁规则,如被征迁户可自主选择集中安置区,设置不同还建区域、比例、系数等规则,让被征迁户的搬迁选择方式更加公平、合理、自由,总体原则为以人为本以人为善,让搬迁户搬迁后生活水平质量得到提高,越搬越好不降低。四是搬迁补偿政策应阶段性进行更新,对于新旧政策、新旧项目等新旧交替工作衔接,应明确相关工作规则,便于统一规范实施。五是严格把关搬迁补偿政策执行,不能随意拔高标准,对于破坏征迁规则的行为和个人相关部门应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责任。六是建立征迁工作联动机制,如重难点项目可组建由自然资源、林业、住建、城管、公安、司法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进行政策、程序、执法等方面宣传指导和工作协助;对于有国家干部党员及家属亲等人员参与和不支持征迁事宜的,可由组织部门、纪委监委部门及时介入调查。
(四)部门联动,快速审批。一是我县天然林占比达90%以上,2018年我省发布了《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根据条例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项目、省级重点项目才可以依法进行审批使用天然林,建议我县相关经营类项目均要争取进入省级重点项目库而创造审批条件。同时,因林地审批定额指标只分配到市,需要县领导及时加强对林业部门林地报批工作的领导,争取指标向我县倾斜。二是在土地报批上县领导要加强对我县用地指标落实的调度,帮助积极对上汇报争取,同时建设用地报批法定程序多,领导签批的地方多,文件印制多,必须提高政府公文运转效率。三是征地中需要落实征地安置补偿资金、社保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金等,资金量需求大,要加大城投投融资力度。同时,目前县采用的模式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财政借款,县储备中心再划到乡镇财政所支付到村到户,资金借款过程中领导签批时间长,手续程序冗长。建议由重点项目办统一筹集管理,及时保障充足的征迁资金,统一审核把关,分项目核算,提速增效。
(五)服务保障,齐头并进。一是在土地报批、征地具体实施后,及时进行相应的征地补偿资金兑付,落实被征地农户享受社保。同时,因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采取只补不征占用耕地的,建议参照被征地农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偿安置,并进入相应项目征地成本核算。二是乡镇及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农户已被征占的林地、耕地面积从对应林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进行核减,完善好法定变更手续,已征迁有产权的房屋不动产证书及时收回注销后登记发放新证。因早年技术手段、测量方法和精度的不同,原先核定部分农户的林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存在面积不准确的情况,需要政府、乡镇部门及时研究可行办法予以据实解决。三是乡镇及部门应主动为征迁被安置户办理相关权益合法手续,主动帮助解决历史遗留,完善建房程序,合法合规帮助取得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四是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安置保障,确保被征迁农户增加收入。引导落户企业充分提供相应就业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被征农民就业;集中安置区科学规划好商业区,鼓励征迁户自主创业就业;支持村(社区)组建物业服务等公司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合理安置大龄人员适岗就业和救济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发挥人社、民政、残联、农业、科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好培训、兜底、帮扶、救助和提供就业岗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