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措并举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熊万兵)一是严明工作纪律。中心严格治理纪律松弛、服务不主动、不到位的问题,所有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怠慢和敷衍办事群众。严格按照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的规定收取登记费用,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不得增加群众负担。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办人情证、关系证,坚决做到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要求,科学设置登记流程,对登记申请要件材料进行全面地清理和精简,主动公开申请登记所需的材料目录和办理时限,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条件,切实方便群众办理登记。
三是强化追责问责。中心以办事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标准,通过对外公开承诺、设置投诉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内部推行否定备案制、登记业务质量抽检等来加强管理,坚决杜绝懒政、怠政现象,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