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方便水库饮用水源地陈墩库区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溧水区方便水库饮用水源地陈墩库区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溧水区方便水库饮用水源地陈墩库区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项目内容:建设入库生态湿地约11.4万㎡(包括沉淀池1.2万㎡、生物净化区0.8万㎡、挺水植物区1.1万㎡、浮叶植物区1万㎡、沉水植物区7.3万㎡),区域内配套柔性围隔454m、水生动物1.78t,种植挺水植物0.4万㎡、浮叶植物0.3万㎡、沉水植物2万㎡,建设曝气浮动湿地295㎡、透明度提升工程6万㎡,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系统2套、水量监测系统1套;新建仿木桩挡墙护岸615m,修复及提升防汛通道408m、巡查便道380m,恢复现状水泥路约100㎡:布置泵站1座、溢流涵2座、连通涵3座;修复连通栈桥207m、休憩亭1座、休憩平台3处;配套池塘清淤浚深、标识标牌安装等相关附属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方便水库管理所
联系人: 甘工
联系电话:025-7490090
邮箱:1269290695@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江苏河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
电话:025-83780189
邮箱:12458281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调查意见表链接见本网页***。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拨打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