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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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1日发表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函〔2018〕52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真正实现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取消31项证明事项。现将取消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樊城区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 最新复核定稿:2019年取消证明事项清理表--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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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13:28: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