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控制研究
我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过各级普查办公室全体人员及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普查。为总结、交流全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和业务技术经验,为下次普查工作开展积累经验,我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对本次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控制技术总结如下:
经济普查试点、清查、登记等关键阶段,我区各级政府领导均亲临现场检查、指导,有力地推动了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各级经普办及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了分片包干责任制。认真开展单位清查是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基础。确保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评比考核、奖罚兑现落到实处。
本次经济普查按照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型、行业不同的普查时PDA录入的时候比较复杂。如果普查对象基本情况不清或有遗漏差错,将对普查数据质量产生直接影响。最主要引响数据质量的是以下几点:
一.是由于市场经济迅速发展,改革不断深入,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生产、经营机制、方式变化很大,一些指标数据难以统计或推算判断。主要表现如下:
有些企业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难、数据分解衔接难、报表收集汇总难、数据审核改错难等“四难”现象。如市级各商业银行法人单位的营业收入、支出、利润等主要指标数据与人民银行自动生成系统的相关数据不太一致,以谁的数为准,难以界定。抽条部门下属法人单位的资产负债、费用、损益等财务状况指标数据及产业活动单位的经营性单位收入数须由市级法人单位分解到县区。但少数县产业活动单位从业人员、经营性收入汇总数与市级法人单位报表数不一致。主要是有些市级抽条部门法人单位分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内部上下之间协调、衔接不够。有的把各县区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收集上来后未经审核,直接送到所在区经普办。这就给市、县区经普办的协调和数据衔接审核工作增加了难度和负担。
二.是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合程度下降,特别是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业主思想顾虑多,不愿露家底、怕与税费挂勾,怕秋后算帐,怕招惹不必要的麻烦等,普遍少报、瞒报。主要表现如下:
1.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对经济普查认识不足,有的怕麻烦,有厌烦情绪;有的认为普查是统计部门的事,业务培训不参加,报表不知如何填报;有的单位填报工资、福利等指标时,不按财务状况报表填报。
2.不少私营企业做假帐、报假数,明显与实际不符,但要搞清难度很大。个体经营户报营业支出一般比较实在,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指标则大打折扣,报利润为0或亏损的较多。
3.入户调查难,找普查对象摸清情况、取得真实数据更难。突出表现为经营地难找,有的营运车辆和流动摊点四处“打游击”,有的出租房在背街小巷,经常“铁将军”把门,找不到业主和租房者。一些业主行踪不定,其雇工、报酬、收入等指标难以如实填报。特别是一些小企业、小法人单位经营内容变化频繁,行业类别难以界定。一户多照法人单位难找,有的停业或无经营活动的单位更难找。
虽然大部分企业通过工商、税务、编办、民政等具有单位设立审批、登记职能的部门,提供注册登记或审批的单位资料和数据,但是还是有少部分我区采取了抽样调查评估方法,重新进行核实,对个体经营户的普查数据进行了调整。为了确保数据质量,不得不采取“亡羊补牢”之策。
按照省市经普办的要求,个体经营户的整体数据是按照样本的平均数作为评估推算值来确定的,这种方法显得不科学。这与随机抽样样本的变动影响较大,如我区的居民服务业,营业收入普查数为100-500万元,按照样本平均值推算后却为300万元左右,其原因是由于所抽样本的户平营业收入低于总体的户平营业收入,样本为50000元左右,总体为60000元左右,重新调查后,样本的户均营业收入为50000元左右,虽然样本户均营业收入比原来增长了11.5%,但是按这种方法推算营业收入却减少了,其正确方法应该是利用样本的增长速度11.5%,与原总体的个体户平营业收入60000元左右来求得评估户平营来收入即:6000×110%=66000元左右,从而得到我区居民服务业的总营业收入6600元左右/户。其计算方法应该是利用样本的增长速度来分别推算每个行业的评估推算值。再用户平均值来推算得出每个行业的评估推算值。
利用等距抽样来推算总体也存在着不足的地方。由于有些所抽得样本的误差值过大,使得代表性失真。因为方差随着样本值的变动而变动,样本值变动越大,其方差越大,在概率度不变的情况下,其误差值也越大。因此,抽取的样来应该要控制误差率。如果以其作为样本数来推算总体,按照省市的方法来计算我区的个体将在普查数据的基础上增长近,这完全是不符合现实的。我们认为,利用样本推算总体,应该利用样来的平均增长速度在考虑样本的误差值不超过某个范围的情况下进行推算,才符合实际。我们认为,利用样本推算总体,应该利用样来的平均增长速度在考虑样本的误差值不超过某个范围的情况下进行推算,才符合实际。
对经济普查汇总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论证,是《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家经普办《关于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要求的,是一项全新的、非常重要的工作。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论证,就是对基层数据通过审核、汇总、整理后得到的反映第二、三产业经济活动的综合性指标数据质量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评价,对其真实、准确性进行评估论证。这是经济普查出产品、出成效的一道关键环节,也是质量控制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
成立经济普查数据评估论证领导小组,向政府领导宣传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论证工作的重要性,以期引起政府领导的重视,帮助解决评估、论证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评估论证人员以经济普查办公室各专业组业务人员为主,邀请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业务骨干及有关专家、学者参加。
对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系统深入的分析评估。在评估论证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分专业、分行业邀请有关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对影响普查数据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对普查数据的可靠程度进行评价、认定。还可组织部门评估。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从各自部门职能、职责角度,如工商部门对工商企业、个体经营户数据、民政部门对社团、民办非经营性单位数据、教育部门对学校及民办教育机构数据、卫生部门对医院、个体诊所数据进行评估论证等。在部门评估中,具体指标可因行业不同应有所侧重,要特别注意分析普查数据与部门统计数据的差距及缘由、普查数据总量指标、相对指标、平均指标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是否相符,是否反映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差距等。
各地可结合实际选择相关的方法进行,严格控制好大数,使各项汇总数据基本合符本地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