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活雷锋争创新业绩
——株洲云龙示范区2014年“学雷锋纪念日”活动方案
今年是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雷锋同志逝世五十二周年。为开展好纪念活动,在云龙示范区范围内掀起“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新高潮,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示范区将扎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现就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争做“活雷锋”、争创新业绩
二、活动时间
2014年3月5日全天
三、活动地点
云龙示范区全区
四、牵头单位
党务工作部(文明办、总工会、妇联)
五、参与单位
社会事业部(教育、民政、卫生),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团工委,云龙发展(集团),各镇办事处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纪念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成立由党务工作部部长文毅同志任组长,党务工作部副部长陈铭佳同志、社会事业部副部长袁拥文同志、刘立峰同志、团工委书记谢睿同志任副组长,陈炳旭、谭平、文石金、胡璐、雷蕾、陈慧芳、胡卫征、杨志波、刘智平等同志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由文石金任活动办公室主任,负责整个活动组织协调和督查(联系电话:0731-28689687、150****7163,电子邮箱:13630477@qq.com)。
七、活动内容
成立“云龙示范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由谢睿同志担任会长,同时组建5支志愿者小分队,每个小分队设队长1名,各小分队队员要穿戴志愿者服饰、袖章(服装由等各小分队自行解决)在队长的带领下到指定区域或地点开展“学雷锋”活动,队长负责统计本小队志愿者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及照顾队员的安全,并录制活动影像资料,活动结束后将本小队开展活动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含照片、影像资料)报党务工作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故要及时报告。各单位有相关宣传资料的,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一并发放。各小分队分头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管委会机关各单位,各镇办要主动配合各牵头单位开展好“学雷锋纪念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全区广泛招募青年志愿者,逐步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机构,定期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团工委;牵头责任人:谢睿)。
2.城市美容师小分队:在全区范围内清除城市牛皮癣,倡导环保意识,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力量。相关工具由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提供(牵头单位: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各镇办事处,志愿者20人;牵头责任人:凌键伟)。
3.“白衣天使”小分队:由社会事业部协调卫生院抽调4名以上业务精湛的医生携基本医疗器械在云龙大道入口处为市民义诊,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赠送部分药品(牵头单位:社会事业部(卫生)、各镇办事处,志愿者10人;牵头责任人:胡卫征)。
4.文明交通小分队:负责文明交通劝导。在红旗北路、云龙大道各主要路口,由一名交警或一名城管执法队员携两名志愿者,对超速驾驶、违章调头、违章超车、违章停车、乱鸣笛、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倡导安全文明出行(牵头单位:社会事业部、莲易交警大队、各镇办事处,志愿者15人;牵头责任人:刘伟、胡璐)。
5.孝老爱亲小分队:到示范区敬老院开展送温暖活动,陪护鳏寡孤独老人。由社会事业部筹集相关慰问物资(牵头单位:社会事业部(民政、教育)、各镇办事处,志愿者10人;牵头责任人:雷蕾、陈慧芳)。
6.“爱心妈妈”小分队:由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到各中小学开展与留守儿童结对联谊活动(牵头单位:党务工作部(妇联)、云龙发展(集团)、各镇办事处,志愿者10人;牵头责任人:谭平、刘智平)。
八、活动要求
管委会机关各单位、各镇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对本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大力挖掘“雷锋式”先进典型,并积极向外推介。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尤其是各牵头单位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负责好各自小分队队员的募集、工作安排及安全管理。在云龙大道入口处开展义诊的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服务岗位,要克服困难完成全天志愿服务工作。各分队队员要凝心聚力,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把本次活动开展成为一次生动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
株洲云龙示范区党工委党务工作部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