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联围绕四个一目标开展妇女信访代理制工作
为畅通和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更好地解决广大妇女群众诉求,8月以来,县妇联围绕“四个一”工作目标开展妇女信访代理制工作。
完善一套妇女信访代理制度。按照省妇联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妇女信访代理制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制定赫章县妇女信访代理制度,要求各乡镇(社区)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组建一支妇女信访代理员队伍。县妇联为同级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机构,同时负责对下级妇女信访代理制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乡镇(社区)妇联为基层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机构。妇女信访代理员由各级妇联组织按照政治素质好、群众威望高、熟悉法律政策、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从各级妇联干部和妇女维权志愿者中选拔产生。
解决一批妇女信访案件。各信访代理员,本着为民服务、依法代理、代理自愿、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代为反映一批妇女群众信访诉求,并协调信访事项的调查、听证与处理。
维护一方社会和谐稳定。一是通过政策讲解、法律宣传、心理疏导、部门协调、权益保护、困难帮扶等方法,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二是结合现有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协调化解工作,勇于探索集信访代理、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和维权预警为一体的维权网络建设。三是力争把妇女信访事项控制在基层,问题矛盾解决在基层,不稳定因素、事态苗头化解在基层,从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