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5)环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5)环评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简介
2020年5月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泰州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5)》(简称“本次规划”),规划范围北至创业大道北侧约500米处,西至周梓中沟、南至永宁路、东至兴园路,总用地面积约3.14平方公里。开发区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家居建材、电子信息、生命健康及物流等。其中机械制造主要为:汽摩零配件、通用动力等;电子信息主要为:电子产品及材料(不含五类重金属);家居建材主要为:壁纸、装饰材料等;生命健康主要为:食品加工(不含酿造)、医疗器械等。
《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5)》在按照规划内容实施建设的过程中、建成后将会产生部分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境影响因素。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委托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蒋科长 地址: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41
通信地址:南京市花园路11号 邮编:21004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包括公众参与公示),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规划方案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进行开发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并对开发区发展情况进行回顾性评价,以确定区域发展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区域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
(3)对开发区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发展措施;
(4)对开发区规划方案进行分析,提出规划方案调整建议;
(5)分析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生态建设措施;
(6)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7)进行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8)提出环境监测计划和***评价方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须征求公众对该规划存在的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事项如下: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看法;
3、对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4、对本开发区的了解程度、对开发区规划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环评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示时间式
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