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非正常户认定公告(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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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30日发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第3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等有关规定,下列纳税人于2022年5月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告,具体名单见***。
***:非正常户认定清册(5月)(1).xls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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