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乐从镇公共环境除四害承包服务工程
项目名称 | 顺德区乐从镇公共环境除“四害”承包服务工程 | 工程地点 | 顺德乐从镇 | ||||
招标人 | 顺德区乐从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地 址 | 乐从镇人民政府 | ||||
公告时间 | 时间为 2008 年6月 20日至 2008 年6月 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时、节假日除外) | 公告编号 | 7020159 | ||||
工程概况 | 工 期 | 二年 | 工程面积 | 78平方公里 | |||
资金来源 | 镇财政、村(居)共同分担 | ||||||
采用评技术标的形式招标,中标单位负责镇面及22个村居的除“四害”任务 |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工程范围除“四害”管理服务项目要达到全国爱卫会关于国家卫生城市所规定的标准要求。 | ||||||
投标报 名条件 | 1、须持有佛山市顺德区工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并具有除“四害”经营范围,且持有劳动部门和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资质证书》。 2、具有除“四害”技术力量10人以上,并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员”或“病媒生物防治工”的专业技术资格证。 3、配备除四害器械、设备共计达30万元以上(含烟雾机、机动喷雾机、电动喷雾机、超低容量喷雾机、工具车)。 4、须在顺德区境内有相应的办公场所100㎡以上。 5、具有流动资金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出具银行证明)。 6、有一年以上大环境除“四害”承包管理工作经验。 | ||||||
投标 报名 要求 | 截止 时间 | 报名 方式 | 乐从镇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小组接受报名当面报名 | ||||
接受报 名单位 | 乐从镇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小组接受报名 | 联系 电话 | (0757)28863872 | ||||
地 址 | 乐从镇兴乐路151号三楼 | ||||||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 1、投标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一份复印件)请于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资料”栏目获取; 5、器械设备和车辆票或收据,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 6、提交银行证明复印件; 7、承包合同复印件。 8、注意事项(注以上所有资料统一加盖公章与原件核对) | ||||||
资格预 审合格 标准 | 1、《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审查表》请于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资料”栏目获取。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证明文件(或授权人)身份证、技术力量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加盖公章; 5、器械设备和车辆的***或收据,办公场地证明加盖公章; 6、提交银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报名与资格预审同时进行,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 ||||||
正式投 标人的 选取办法 | 1、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家,招标小组选取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 | ||||||
获取招标 文件办法 | 发售时间 | 另行通知 | |||||
发售地点 | 乐从镇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