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区社会创新中心第二届理事会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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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佛山新城)管委会、“两德”管委会、北部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佛山市顺德区法定机构事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区社会创新中心第二届理事会成员的请示》(顺法委〔2016〕9 号),终止张艳芬佛山市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第二届理事会理事资格,聘任苏玉明(佛山市顺德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为佛山市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第二届理事会理事,聘期由2016 年12 月22 日至2018 年7 月12 日止,其余理事不变。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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