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关于佛山市顺德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更好利用配套国家奖励资金,进一步提升社会投资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积极性,按照《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财工〔2015 〕201 号)和《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 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的通知》(佛财工〔2015 〕169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将配套国家奖励资金用于鼓励我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运营。为此,我局联合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区财税局草拟了《关于佛山市顺德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话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757-22832131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hyq@shunde.gov.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大楼4楼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产业科(邮编:5283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特此公告。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10月11日
***:【***】关于佛山市顺德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