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永亚铝业有限公司年增产7500t铝型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永亚铝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三水永亚铝业有限公司年增产7500t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区B小区30号地(地理坐标为:北纬23°14"50.31",东经113°0"43.75")建设。佛山市三水永亚铝业有限公司前身是佛山市三水嘉乐华铝业制品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取得环评审批(三环复【2004】207号),于2007年6月25日通过了环保验收(三环验【2007】144号),于2012年3月19日取得废水治理设施技改项目验收(三环验【2012】65号)。本扩建项目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5万元,拟在原车间内新增3台挤压机,建成后将年增产 7500t铝型材。本扩建项目新增员工人数130人,年工作300天,每日2班制,每班工作12小时,不设员工宿舍及饭堂。
项目主要设备有:挤压机3台。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5年5月8日通过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乐环复〔2015〕25号)。
项目新增生活废水排放量4920吨,预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
项目挤压机配套的铝棒加热炉以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待天然气管道接通后该用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经加强车间通排风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食堂增设2个炒炉,使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产生的油烟废气经原有的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震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检测结果
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时生产负荷达75%以上。监测结果显示:油烟废气处理后达到国家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监测结果详见佛山市顺德区科信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科)环境检测 验 字(2015)第192号)。
项目不新增排污口。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照环评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审批意见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四)必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每季度向我局进行排污申报。
(五)生产(运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六)核定本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SO2排放总量指标为0.0119吨/年、NOx排放总量指标为2.25吨/年。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平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邮政编码:528137)
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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