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优迪家居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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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1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优迪家居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3月17日至2019年3月23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优迪家居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优迪家居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庆州工业园丽南路1号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旌智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优迪家居制品有限公司拟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庆州工业园丽南路1号租用现有空置厂房开展海绵生产项目。本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7500平方米,产品主要应用于座椅,预计年产海绵810吨,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产能405吨,二期405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近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至内河涌;远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至区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喷淋塔废水委托相关单位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外排。②搅拌挥发废气、低压灌注***清洗废气、1#~6#生产线发泡成型与脱模工序废气采取“水喷淋+UV光氧化催化+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7#生产线发泡成型与脱模工序废气采取“水喷淋+UV光氧化催化+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一般工业固废回用于生产或外卖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有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2020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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