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委)、教育局、科技局(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港澳办(局)、台办、团委、妇联、残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辖内各
二级分行,各普通高校、技工院校、中职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创新创业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湾区协同发展、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重点工作,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大学生、技能人才、异地务工人员、新型农民、残疾人等各类群体的创业创新热情,促进创业项目与创投资本、创业政策、创业服务的有效对接,在广东掀起双创热潮,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举办2020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圆众创梦想 谱南粤新篇
二、大赛时间(可根据防疫情况适当调整)
2020年6月至11月
三、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
(二)支持单位: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山大学、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广播电视台。
(三)承办单位(按单项赛事顺序):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中心、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市分行。
(四)支持媒体:南方日报、劳动保障报、中国报道网、广东广播电视台等。
四、组织架构
大赛成立省组委会(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总体指导和统筹规划等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秘书处),负责大赛的总体设计、统筹规划和沟通协调等事宜。
秘书处下设办公室及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大赛的具体工作事宜。
大赛同时设8个单项赛事执行机构,在组委会统筹协调下,做好单项赛事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等工作。
大赛设官方网站(http://www.gdhrss.gov.cn/zcb/)发布大赛有关信息,接受参赛项目注册报名。
五、赛事内容
大赛分抗疫专题赛、科技海归领航赛、博士博士后创新赛、大学生启航赛、技能工匠争先赛、残疾人公益赛、大众创业创富赛、农村电商赛8个单项赛事进行。
抗疫专题赛、科技海归领航赛、博士博士后创新赛、大学生启航赛、技能工匠争先赛、农村电商赛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残疾人公益赛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每组分设自强类和助残类。大众创业创富赛分团队组(创意组)、企业组(创业组)、创富组进行比赛。
大赛设广东卫视《众创英雄汇》电视直选通道,在《众创英雄汇》电视比赛中胜出的项目,将获得直接晋级决赛资格。
六、参赛要求和报名条件
(一)参赛要求。
参赛对象不限户籍、地域并面向港澳台和海外人员,有意向在广东创业的团队和已经在广东登记注册的创业主体均可报名,曾获得广东“众创杯”系列赛事金银铜奖、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项目、企业和项目负责人除外。
参赛团队(企业)报名时只能选择8个单项赛事中的一项,不得兼报;企业组参赛项目按注册地登记参赛,团队组参赛项目原则上按所在地登记参赛;参赛时应提交完整报名资料、并对所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条件。
1.团队组报名条件。
(1)有创业意向或正准备在广东创业的团队,截至报名时创业项目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参赛者须为团队创始人或核心成员,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且均已年满16周岁;
(3)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省内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4)各单项赛结合赛事特点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组报名条件。
(1)2017年1月1日以后至报名截止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残疾人公益赛可适当放宽登记注册时间);
(2)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须为该组织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
(3)各单项赛结合赛事特点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赛事安排(具体时间可根据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整)
(一)大赛启动(2020年6月1日)。通过发布新闻通稿、刊登新闻专版、公布大赛官方宣传视频等形式启动大赛,开展全媒体宣传。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2020年6月1日至7月15日)。参赛者在7月10日前统一登陆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官方网站报名,为期一个半月。各单项赛事执行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报名项目可在提交报名申请5个工作日后登陆大赛官方网站或广东人社APP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可打印报名成功回执,不得再报名参加其他单项赛。审核不通过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补充、修改材料或改报其他单项赛。各单项赛事执行机构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项目资格审核。各单项赛事所设赛区及电视直选赛事报名办法按所在单项赛规定执行。本次报名同时作为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广东省选拔赛报名。
(三)开展比赛(2020年7月中下旬至10月)。比赛采取书面评审、项目路演、电视节目直通(广东卫视《众创英雄汇》节目)等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单项赛事执行机构负责组织。
(四)总结暨项目展示会(2020年11月)。与广东广播电视台等机构合作,举办大赛总结颁奖暨项目展示活动。
八、奖项设置
8项单项赛均设金、银、铜奖,部分赛事设优胜奖和若干单项奖,金、银、铜奖及优胜奖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奖金(资助资金)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6〕10号)程序办理。其中:企业组金奖20万元、银奖15万元、铜奖10万元;团队组金奖10万元、银奖8万元、铜奖5万元。
九、政策支持
除奖金资助外,符合条件的大赛获奖项目和优秀项目可相应享受“12+N”支持措施。
(一)“众创云”培训。利用线上直播或录播上传等技术手段,开设“众创线上云学堂”,免费为参赛项目和企业提供云培训课程,综合提升参赛者的创业创新能力。
(二)“众创云”宣传。与赛事合作新媒体平台开启“众创云宣传”,利用直播带货、短视频播放等形式无偿为参赛项目和企业提供展示、推广创业产品的平台,助力参赛项目和企业提升社会知名度。
(三)孵化场地保障。参赛团队或企业可申请入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工信、港澳办、团委等部门建设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含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享受一定年限的减免费场地和孵化服务。
(四)创业融资支持。获奖企业或团队有机会获得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旗下子基金及大赛合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有意愿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参赛团队或企业,可由承办单位推荐到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中国青创板”、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挂牌展示,享受相关投融资对接服务。
(五)创业担保贷款。参赛企业可向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30万元、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500万元),并按规定享受贴息。
(六)银行专项授信。获奖企业可获得大赛合作银行提供的企业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支持。
(七)能力提升补助。有意愿的获奖团队或企业负责人,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接推荐参加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班(中山大学等知名高校EDP培训课程),并享受1万元学费资助。
(八)政策补贴直补。获奖团队或企业将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策补贴服务,包括专人对接了解情况、精准梳理可享受补贴清单、一次性落实有关补贴等。
(九)职称晋升。获奖项目负责人根据所从事专业领域和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可直接申报高一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获奖项目团队成员中的博士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含)以上职称。大学生启航赛、技能工匠争先赛团队组获奖项目指导老师可将获得奖项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业绩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十)人才评选推荐。获奖项目参赛企业或团队的人员,属留学回国人员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相关资助项目。
(十一)交流对接平台。参赛团队或企业可申请参加广东“众创杯”系列项目展示、融资对接、创业沙龙等交流对接活动。
(十二)人力资源服务。符合入户条件的获奖项目核心成员可获得高层次人才一站式专区服务,包括协调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托管等多项服务。
(十三)其他支持措施。各主办单位、支持单位和合作单位结合职能或自身优势,为参赛企业(团队)提供相关政策和资源支持。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全防控。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和***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充分考虑疫情对大赛的影响,采用适当举措,合理安排赛事,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大赛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大赛是我省贯彻十九大关于创新创业决策部署和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创业热情、营造创业氛围的重要载体,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三)加强项目储备。各地要密切配合组委会和单项赛事执行机构,广泛发动本地创业创新项目报名参赛。各有关部门、单位充分利用自身影响力,积极调动相关资源,推荐项目报名参赛。
(四)加强***服务。各地要把本次大赛作为推动政策落实和服务对接的重要平台,主动与参赛项目对接,提供政策指导等服务。特别是对大赛获奖企业(团队),要指定专人***服务,协助落实有关扶持政策。
(五)加强宣传发动。各地、各单位、各承办机构要根据组委会的部署,统一大赛标识、统一大赛主题、统一规范名称,积极做好大赛宣传,充分利用自身影响力和调动有关资源推荐项目报名参赛。要在本系统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链接或转载大赛有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大厅、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各类院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载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发布大赛信息、播放大赛宣传视频等。要及时关注本地区本系统项目报名和比赛情况,组织相关媒体进行***报道,扩大赛事社会影响力。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或需调整事项,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或单项赛执行机构另行通知或通过相关网站发布。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大赛的统筹工作;同时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各单项赛事的具体联系人。有关人员名单(***10)请于6月16日前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三)各单项赛事执行机构请于6月30日前将单项赛具体赛程及配套活动安排、项目评审细则等报送秘书处。各阶段比赛或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报送比赛进展情况。赛事完成后按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将获奖项目资料报送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 系 人:谭浩伟 刘丽娜
联系电话:020-83194738,83325693
传真电话:020-83179025
电子邮箱:gdzcb201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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