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工程内容包括: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应急进场道路建设工程、X525杨更线增设硬路肩(非机动车道)建设工程已完成交工验收及结算编制工作,拟抽取决算编制单位进行决算编制。 项目要求(工作内容):对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应急进场道路建设工程、X525杨更线增设硬路肩(非机动车道)建设工程两个完工项目进行决算编制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 质量要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广东省公路工程竣工决算文件编制指南》、工程建设标准及合同要求,在工程竣工决算阶段,对该项目所有合同、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及结算文件进行管理及编汇,并形成书面报告。 服务期要求:项目决算编制工作至决算审核工作完成为止。 发包方式: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费用估算:决算编制费用共6000元,每个项目3000元,本合同价格含税。 付款方式:决算编制单位交付各项目成果文件,经委托人核查无误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该项目编制全部费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 (2)近一年在我市有相关新建、改建、扩建或大、中修项目决算编制或决算审核等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在佛山市办公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和不少于5个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为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驻企业; (5)本工程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 须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3日-2022年3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29号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机械安全股(608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即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的社保证明(如最近1个月的社保暂时无法打印,可往前顺推1个月);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员近六个月(即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最近1个月的社保暂时无法打印,可往前顺推1个月)。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明复印件。 4、提供投标人进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页截图,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5、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6、近一年在我市有相关新建、改建、扩建或大、中修项目决算编制或决算审核等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7、在佛山市办公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注册地在本地且租赁村集体物业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和村委会证明原件;外地公司在佛山的驻点须为商业用途并提供租赁合同)和不少于5个技术人员(需提供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注: (1)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抽签时间: 2022年3月28日上午9时10分(不准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抽签地点: 高明区荷富路829号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905室。 其他要求说明: 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30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其他要求说明: 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30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