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绿化佛山大行动的实施意见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新一轮绿化佛山大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13〕11号)精神,全面深入地开展新一轮绿化佛山大行动,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民富市强,幸福佛山”的目标,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绿化建设作为城市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大力推进森林生态修复和改造,扩大森林覆盖面,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碳汇,提升生态功能,努力建设绿色生态佛山,为佛山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生态支撑。
二、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8年时间,将我市建设成为森林生态体系完善、林业产业发达、生态环境优美,天蓝、水清、地绿、鸟语花香,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生态城市。
到2015年,全面完成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完成3万亩森林碳汇工程造林任务,完成河涌绿化整治659公里,城乡森林绿地的布局与空间结构更完善。森林面积达129.3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3.5%以上,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9%以上,建城区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2.8平方米以上。森林碳汇储量1280万吨,林业产业总值932亿元。与2012年相比,新增森林公园8个、湿地公园7个、市(区)级生态公益林4.5万亩,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
到2017年,全市森林质量、森林覆盖率显著提高,城乡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基本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森林面积达140.3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5.5%以上,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建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8平方米以上。森林碳汇储量1,450万吨,林业产业总值1,180亿元。与2015年相比,新增森林公园4个、湿地公园3个、市(区)级生态公益林6万亩,新增公园绿地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在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坚守生态底线,建立促进生态环境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做到兴林富民、生态惠民。
(二)坚持生态建设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尊重自然规律,保护生态环境,以自然修复为主,科学开展人工造林和抚育改造,科学应用乡土阔叶树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坚持统筹规划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统筹全市生态空间布局,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适地适树,体现区域特色。
(四)坚持政府主导与共建共享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分级负责和以市、区、镇(街道)为责任主体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积极性,组织引导全社会开展植绿、爱绿、护绿活动,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构建四大生态体系。根据我市“山、城、江、田、路”的生态格局和区域特点,构建重点突出、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的四大生态体系,为建设绿色生态城市夯实基础。
1.森林生态屏障体系。以我市西、北两翼的连绵山体为主,加强重点生态敏感区域保护和恢复,推进废弃石场、采泥场植被恢复,加快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加大封山育林力度,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蓄积、森林碳汇和生物多样性,构建森林生态屏障体系。
2.城乡绿地体系。加快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坚持新建和改造并举,增量和提质并重,加强街头绿地、社区绿地、公园广场绿地、环城绿带建设,多渠道、全方位扩展城市绿化空间。大力推进乡村整体绿化美化,加强乡村小游园、风水林、进村道路和环村林带建设,建设美好宜居环境。
3.水系湿地生态体系。把城市绿化景观建设与水环境整治紧密结合,做足做好绿与水生态文章。以西江、北江及其支流和具有湿地特征的城中湖、沼泽地、基塘、人工湿地等为主体,加强现有湿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并结合现有水面和城市景观需求,大力建设湿地公园或城市湿地公园,改善水系生态环境,重现岭南水乡城市特色。
4.绿色生态廊道体系。在高速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和江河沿岸两侧宜林地带,营建具有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生态景观林带。加强城乡道路、水网绿化,继续推进绿道网绿化升级,构建结构优、景观美、功能强的绿色生态廊道体系,充分发挥生态防护功能。
(二)实施五大工程,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佛山大行动。深入实施公园化战略,强力推进五大工程建设,以城市公园绿地、绿色生态廊道、乡村绿化为突破口,强化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公益林等重点生态区域的生态功能,打造城乡一体的森林绿地体系。
1.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大力推进森林碳汇工程建设,探索推行“碳汇共建、资源共享”的模式,通过“造、补、改、封”等措施多管齐下,加快林种树种结构调整,提高森林生态功能等级,增加森林碳汇。加大对疏残林、低效纯松林及布局不合理桉树林的更新改造力度,重点将主要交通干线和主要河流两旁第一重山100米范围内的桉树林改造为乡土阔叶林或名优珍贵树种。落实“一场一方案”专项整治复绿方式,重点对主要交通干线和主要河流两旁可视范围内裸露山体、废弃矿石场、采泥场进行森林修复工作,提升森林景观。到2017年,完成林分改造5.2万亩,其中南海区1万亩、高明区3万亩、三水区1万亩,云勇生态林养护中心0.2万亩,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森林碳汇工程造林任务。
2.实施城市绿化增量提质工程。依托城市升级,加快城市公园绿地系统升级改造,以公园绿地建设为重点,加大规划增绿、拆旧建绿、清违复绿、拆围透绿力度,营造城市景观林,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以乔木林为主体的区域性公园、带状公园。加快老城区和中心城区的“补绿添花”,打造精品园林,提升城区绿化景观和品位。加快推进城镇绿化进程,盘活闲置地、未利用地和山岗荒地用于公园绿地建设,每个镇(街道)要建设2—3个的镇级示范公园。大力推广道路和建筑物立体绿化,新建与改扩建的城市道路桥梁、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要配套实施立体绿化。加强林荫停车场规划建设,长期设置的露天停车场要按照绿化覆盖率30%的标准进行林荫化建设,到2017年实现城区全部露天停车场的绿化达标。此外,要强化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规划建设,积极推进绿色社区和森林家园建设,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绿地率和绿化质量,各类新建项目配套绿化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3.实施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扩面工程。通过引导扶持,加大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力度,推动全市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持续快速发展。加快植物园等林业科普公园建设,提升森林和湿地的生态环境服务和科普功能价值。统筹森林和城市绿地资源,加强城市和郊野森林公园建设,建设一批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一批郊野森林公园,并鼓励有条件的区、镇探索通过赎买形式将行政区域内生态林或风水林收归国有,建设一批镇村级森林公园,完善森林公园体系,使各区1/3以上的镇(街道)拥有森林公园。充分发掘全市湿地资源,采取水系治理、生态修复、生境营造等措施,营造以水景和湿地植物景观为主的、独特的湿地景观风貌,建设一批生态作用明显,景观价值高的湿地公园。
4.实施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深入开展高速公路、铁路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重点全面提升市域高速公路绿化景观,新建的高速公路与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大力推进江河沿岸的滨河景观带建设,结合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完成北江、西江堤岸外沿线生态景观林建设,加快佛山水道、东平水道、潭州水道、德胜河、秀丽河、沧江河、西南涌、芦苞涌等滨水地区的绿化改造提升,合理开发建设生态型岸线,提升滨水地区环境品质。加快推进全市主干道路、主要道路衔接口、组团间道路、镇(街道)间道路等绿化改造提升,加宽城市道路林带,提高道路的绿化档次,把道路建成串联城市组团、城市之间、城乡之间的“绿带”,每个镇(街道)每年要建设1条以上镇级绿化示范路。进一步完善绿道体系,将绿道建设纳入城市基础建设,结合道路建设、滨水空间建设和公园建设进行合理布局,打造高品质、使用率高的绿道网络。
5.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加快完成全市村庄规划编制,突出规划引导乡村绿化美化。围绕“一村一公园”的建设目标,因地制宜,制订“一村一策”的村庄绿化方案,整村推进村庄绿化美化,着力建设高品质的美丽乡村,促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推行以奖代补、送苗下乡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村民充分利用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等闲置地进行植树造林、栽花植草、培育苗圃,重点建设好乡村小游园、村后风水林、进村道路绿化,加强环村林带的建设,全面提升乡村绿化覆盖率。到2017年,每个区要建设乡村森林家园100个以上。
(三)加强生态资源保护管理,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1.提升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加快生态公益林生态恢复和提升示范建设,建设一批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全面提高全市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水平,使全市生态公益林中生态功能等级一二类林的比例提高到80%以上。全市新增市(区)级生态公益林10.5万亩,其中南海区1.5万亩,高明区7万亩,三水区2万亩。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探索将生态景观林带等新造林地及城市防护林纳入生态公益林管理范围。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力度,重点保护和扩建高明合水桫椤自然保护区。
2.强化森林绿地资源保护管理。立足资源保护,坚守生态底线,加大依法治林、治绿力度,保护城乡绿化建设成果。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禁在交通主干道两侧、沿江及城镇周边第一重山的林地范围内采石、采矿、取土、建坟及毁林种果,确保林地面积长期保持在100万亩以上。建立健全森林资源安全预防体系,全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加快建立佛山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提升城乡园林绿化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推进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绿色惠民林业。扶持和培育一批以家具、人造板材为主导的林业龙头企业,逐步建成技术含量高、深加工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强的木材加工制造企业群。大力发展特色苗木花卉产业,以顺德区陈村花卉世界、南海区花卉交易长廊为核心,建设一批现代化的花卉和绿化苗木生产示范基地,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竞争力强的花卉和林木种苗产业格局。科学编制市级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大力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的林下经济运作模式,建设林下种养殖业示范基地。加大珍稀名贵树种推广力度和建设投入,率先将市林科所、南海区西岸林场、高明区林科所、三水区大南山生态公益林场打造成珍稀名贵树种种植和培育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景区和绿道网为主要载体,打造森林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新一轮绿化佛山大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负责本地区的绿化工作任务。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政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主动抓好工作落实,形成合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属地实施的原则来推动新一轮绿化佛山大行动。各区人民政府和佛山新城管委会作为新一轮绿化佛山大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根据省和市行动部署,制订本区域的实施方案、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市农业局(林业局)要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实施造林工程、乡村绿化等工作。市国土规划局要统筹做好各项绿地规划和村镇规划,牵头做好各类废弃矿山、泥场和石场的整治复绿工作,推动各类新建项目配套绿化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市住建管理局要统筹做好各类绿地建设和管理,推进社区、单位庭院和建筑物绿化。市交通运输局要负责做好道路的绿化,重点推进道路立体绿化和停车场绿化建设,推动市域新建高速公路和生态景观林带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市水务局要牵头组织内河涌绿化整治提升,做好江河两岸绿化景观提升,尤其是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的景观林带和湿地建设。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完善扶持政策,不断加大对生态建设的投入。市旅游局负责绿色旅游的推介及景区绿化创建协调、督导。市教育局、卫生局、环境保护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做好新一轮绿化佛山大行动各项工作,着力推动学校、医院、厂区等单位的绿化改造提升。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区和佛山新城要加大对城乡绿化建设投入,落实专项资金用于推进新一轮绿化佛山大行动,安排好各年度预算,其中各区森林植被恢复费要优先用于造林绿化和林业生态恢复与保护。同时,积极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城乡绿化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及其他社会团体通过资助、捐赠等方式,支持绿化项目建设和绿化管理养护。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重点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家园及其他城乡绿化重点项目建设进行适当奖补。
(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林业科技推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林业科技在我市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引导作用,重点做好珍稀名贵树种、城市林业优良树种的研究和示范推广,加快推动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健全完善我市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指标体系,准确掌握我市森林生态系统动态,为林业管理和生态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五)加大宣传发动。以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学校等教育基地为载体,广泛开展植树节、世界森林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世界环境日等丰富多彩的自然科普活动,强化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理念和参与绿化建设管理的责任感。全市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加大对新一轮绿化佛山大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宣传建设动态。
(六)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制度,将新一轮绿化佛山大行动列入市政府年度工作主要任务,并纳入市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督查考核机制,定期由市长、分管副市长亲自率队现场督导,纪检监察、农业、住建管理、国土规划等部门负责定期联动***检查落实,及时掌握造林绿化、生态建设等进展情况,形成“领导有力,部门合作,齐抓共建,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绿化建设抓到实处,抓出成效。
***:新一轮绿化佛山大行动重要指标任务分解表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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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绿化佛山大行动重要指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实施内容 | 具体指标 | 责任单位 | 牵头落实部门 | 备注 | ||
1 | 森林双增目标 | 森林 面积 | 到2015年,全市森林面积达129.31万亩,其中禅城区0.89万亩、南海区17.91万亩、顺德区10.75万亩、高明区72.01万亩、三水区25.04万亩,云勇生态林养护中心2.72万亩;2017年,全市森林面积达140.32万亩,其中禅城区1.04万亩、南海区20.33万亩、顺德区14.19万亩、高明区74.1万亩、三水区27.89万亩,云勇生态林养护中心2.77万亩。 | 森林面积 | 各区人民政府,云勇生态林养护中心 | 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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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 覆盖率 | 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23.5%以上,其中南海区11.12%、顺德区8.88%、高明区51.09%、三水区20.16%,云勇生态林养护中心90.3%;2017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25.5%,其中南海区12.62%、顺德区11.72%、高明区52.57%、三水区22.46%,云勇生态林养护中心92.11%。 | 森林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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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 | 全市新增市(区)级生态公益林10.5万亩,其中2015年前,高明区新增4.5万亩;2015年—2017年,高明区新增2.5万亩,南海区新增1.5万亩,三水区新增2万亩。 | 新增生态公益林面积 | 南海、高明、三水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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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保护和扩建高明合水桫椤自然保护区 | 自然保护区面积 | 高明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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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 大力推进森林碳汇工程建设,到2017年,完成林分改造5.2万亩,其中南海区1万亩、高明区3万亩、三水区1万亩,云勇生态林养护中心0.2万亩,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森林碳汇工程造林任务。 | 森林碳汇储量、森林覆盖率 | 南海、高明、三水区人民政府,云勇生态林养护中心 | 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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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一场一方案”专项整治复绿方式,重点对主要交通干线和主要河流两旁可视范围内裸露山体、废弃矿石场、采泥场进行森林修复工作,提升森林景观。 | 各区人民政府 | 市国土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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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市绿化增量提质工程 | 加快城市公园绿地系统升级改造,规划建设一批以乔木林为主体的区域性公园、带状公园规划建设一批,每个镇街建设2—3个高品质的镇街示范公园。到2015年,建城区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2.8平方米以上,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9%以上;到2017年,建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8平方米以上,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 |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碳汇储量 | 各区人民政府,佛山新城管委会 | 市住建管理局、市国土规划局 | 新增公园绿地任务是根据《佛山市公园绿地建设规划》和《佛山市十二五城乡绿化行动计划》进行分解,公园绿地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5个中类及11个小类(详见《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统计范围为城镇建设用地。 | ||
与2012年相比,到2015年全市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禅城区200万平方米、南海区250万平方米、顺德区220万平方米、高明区130万平方米、三水区200万平方米);与2015年相比,到2017年全市新增公园绿地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禅城区150万平方米、南海区200万平方米、顺德区200万平方米、高明区100万平方米、三水区150万平方米)。 | 市住建管理局、市国土规划局 | |||||||
积极推广道路立体绿化,新建与改扩建的城市道路桥梁、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要配套实施立体绿化。 | 绿化覆盖率 | 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管理局 | ||||||
加强林荫停车场规划建设,到2017年实现城区全部露天停车场的绿化达标。 | 绿化覆盖率 | 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管理局、市国土规划局 | ||||||
强化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规划建设,推进绿色社区和森林家园等建设工作。 | 绿化覆盖率 | 市国土规划局、市住建管理局、市绿委办 | ||||||
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绿地率和绿化质量,各类新建项目配套绿化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 绿化覆盖率 | 市国土规划局 | ||||||
5 | 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扩面工程 | 森林公园(12个) | 到2015年,新建王借岗公园,打造成市级森林公园;2017年,新建五峰山公园,打造成市级森林公园。 | 新增森林公园数量 | 禅城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市住建管理局、市国土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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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新建成南海三山森林公园、美景森林公园。 | 南海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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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新建高明凌云山森林公园、南蓬山森林公园、泰康山森林公园;到2017年,新建成高明泽河(山下林场)森林公园、深埗水森林公园。 | 高明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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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新建南丹山森林公园(建设为市级森林公园)、老虎岗森林公园;到2017年,新建三水老鸦岗森林公园。 | 三水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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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公园(10个) | 到2015年,新建周尾围生态景观园,新建成市级湿地公园。 | 新增湿地公园数量 | 禅城区人民政府 | 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住建管理局、市国土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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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新建南海中心湿地公园(三山)、金沙湿地公园。 | 南海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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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新建顺德桂畔海湿地公园、鲤鱼沙湿地公园、横沙围湿地公园;到2017年,新建顺德马岗湿地公园。 | 顺德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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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7年,新建高明古椰贝丘湿地公园。 | 高明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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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新建三水云东海湿地公园;到2017年,新建三水三江汇流湿地公园。 | 三水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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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 制订工作方案,加快完成佛开高速30.5公里、珠二环顺德段9.8公里、佛山“一环”南延线顺德段24公里及西二环南海段40公里生态景观林带建设。 | 生态景观林带里程、森林覆盖率 | 禅城、南海、顺德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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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建的高速公路与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提高新建道路绿化档次。 | 各区人民政府 | 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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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工作方案,完成北江、西江堤岸外沿线生态景观林建设,加快佛山水道、东平水道、潭州水道、德胜河、秀丽河、沧江河、西南涌、芦苞涌等滨水地区的绿化改造提升,合理开发建设生态型岸线,提升滨水地区环境品质。完成内河涌绿化整治659公里。 | 各区人民政府,佛山新城管委会 | 市水务局、市住建管理局、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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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全市主干道路、主要道路衔接口、组团间道路、镇(街道)间道路等绿化改造提升,加宽城市道路林带,提高道路的绿化档次,每个镇街每年要建设1条以上镇级绿化示范路。 | 绿化覆盖率 | 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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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绿道体系,推进绿道网绿化升级。 | 绿化覆盖率 | 市住建管理局、市国土规划局、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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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 加快完成全市村庄规划编制,突出规划引导乡村绿化美化。 | 乡村绿化覆盖率 | 各区人民政府 | 市国土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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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一村一园”的建设目标,制订“一村一策”的村庄绿化方案,整村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到2017年,每个区要建设乡村森林家园100个以上。 | 各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市住建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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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林业产业发展 | 到2015年林业产业总值932亿元,到2017年林业产业总值1,180亿元。 | 林业产业产值 | 各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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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景区和绿道网为主要载体,打造森林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 | 市农业局、市住建管理局、市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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