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士教育高明校区户外广告牌工程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19〕322号
关于明士教育高明校区户外广告牌工程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412号之17铺、锦华花园A座二层22-32轴的明士教育高明校区广告招牌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士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明士教育高明校区户外广告牌
三、方案情况
该户外广告规格为3500cm长X140cm高X1个、1600cm长X140cm高X1个、900cm长X450cm高X1个,共3个(详见附图)。本方案只针对此广告招牌,其规格、尺寸、位置等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佛山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佛山市高明区户外广告管理暂行规定》等的相关要求。
四、公示时间: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15日(共十五日)
五、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六、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10511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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