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第16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经促局、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第16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6〕20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单位必须为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且符合申报的限定性指标最低标准。
2. 申报企业必须于2017年1月20日前登陆广东软件行业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gdsia.org.cn/),进入“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按要求注册账号,填写表格,上传材料(注:逾期网上申报通道会关闭!)。
3. 有意向申报的企业须参加第16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培训(详见***5),并将参会名单于1月6日上午下班前发送至邮箱jmj_jgk@nanhai.gov.cn。
4. 申报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双面打印胶装,相应地方(如评价表、承诺书、财务报表等)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刻录成光盘(1个)随纸质材料于2月7日上午前报送至所在镇(街道)经促局,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5. 请各镇(街道)认真落实申报工作,通知已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1)。各镇(街)经促局初审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于2月8日下班前报送至我局技术技改科,逾期不予以受理。
6. 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中的“报告年度”及“统计年度”均指2015年度,(T-1)年指报告年度的前一年,(T-2)年指报告年度的前二年。
***:1.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2.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3. 107-1表、107-2表
4.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注意事项
5. 关于调整第16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培训的通知(粤软协字〔2017〕2号)
佛山市南海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7年1月5日
(联系人:何雪欣、陈宝欣,联系电话:0757-86332245,158****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