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CG13号地块(万科城八九期13座及地下室)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前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南庄分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7月20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南庄分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预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和路综治信访维稳中心4楼环监所,邮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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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号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06-CG13号地块(万科城八、九期1-3座及地下室)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沿江路以南 | 佛山市万科投资有限公司 | 佛环禅函[2007]16号 | 佛山量源环境与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本次验收06-CG13号地块(万科城八、九期1-3座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3744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28267.57平方米,建筑层数及栋数为1栋(1#)18层住宅楼、2栋(2#、3#)28层住宅楼及1层商业裙楼,地下室2层;本项目负一层有地下室设备间有1个水泵房和1个备用发电机房,配电房位于首层。 | 该项目按照环保部门审批要求建设,施工期严格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运营期措施: (1)水:已进行雨污分流;项目竣工时道路污水管理已完工;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达标后经专用管道排入龙津涌,最终汇入吉利涌。 (2)大气:本项目已按《报告书》要求设置,备用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天面排放;地下停车场已设置通风系统,并经抽风设备抽至地面排放并对排风口周边进行绿化。 (3)声:本项目风机等已选取低噪型号,经减振、隔声、吸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处理后,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验收项目生活垃圾垃圾,每天定期委托环保公司工作人员定时外运处理。 (5)生态:项目使用了当地乔木+灌木+草花+草的植物结构进行绿化;已进行雨污分流;按照环评和初设要求完成绿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