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辆外省籍摩托车遣返
昨日(1日)下午2时30分起,禅城区外省籍摩托车遣返工作正式开始,首日共有24辆外省籍摩托车办理托运遣返手续,由托运公司统一运回摩托车原籍地的地级市。 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位于禅城区张槎华宝北路的交通违法车辆保管场。这里停放了禅城交警部门近期查获的外籍摩托车和涉牌涉证摩托车。工作人员正将已经办理了遣返手续的摩托车搬上大货车,准备运往托运公司再进行分类遣返处理。 记者看到,车辆保管场内新增“外省摩托车遣返受理点”。工作人员叶先生解释说:“目前已经办理托运的外省摩托车多运往湖南、广西、江西、福建等地。”据悉,外省籍摩托车遣返费用由区财政支付,将摩托车送返其行驶证上所在地的地级市,若车主想把车运到所在地的县,则须每辆车加150元的转运费。 据悉,佛山从7月中旬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禅城共暂扣各种违法摩托车近7000辆,其中包括约2000辆外省籍牌照的摩托车。“这2000辆外省牌照摩托车中,还包含部分假牌、假证、套牌车。”禅城区交警综合室副主任梁焯斌,暂扣的外省籍摩托车,经交警部门核实车辆、牌照等真实性,且无违法记录未处理的,即可办理遣返手续。若车主在1个月内不前往交警部门处理车辆的,交警部门则对这些车辆登报公告,公告3个月后仍无人来处理的则强制报废。“对于本省外市籍的摩托车不强制遣返,被交警查到后,车主要签一份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在佛山行驶,若以后发现在佛山行驶,将对其重罚。”(来源:南方日报) 停车场停满了外省籍摩托车。昨日,禅城共有24辆外省籍摩托车办理托运遣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