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司法局开展驻点专业人民调解调研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召开的“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实现社会矛盾纠纷不上交”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禅城区专业人民调解工作成效,9月25日至27日,区司法局副局长戴学雷带领局基层科人员,到区公安分局交警一中队、交警四中队、环市派出所、普君派出所等驻点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调研。实地查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的硬件建设、档案台帐、调解员配备、调解室与驻点单位的工作衔接等情况,仔细听取了驻点单位对调解室运作的情况反映。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品高律师所、连通律师所的有关人员一起陪同调研。
驻点单位总体认为,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共同建立公调对接工作机制,在各驻点单位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由驻点单位提供适宜的办公场所和办公环境,区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每个驻点派驻1至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化、专业化调处公安机关移交的道路交通事故和治安管理纠纷,突出发挥了人民调解解决纠纷的职能优势,取得了明显效果。这项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具体而言,工作成效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派驻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能力强,调解成功率高,充分体现了专业优势;二是人民调解业务范围广,派出所110电话接警的矛盾纠纷,大部分能够在派出所大门内及时妥善处理,使纠纷当事人免受了四处奔波之苦;三是人民调解处于中立的第三方,纠纷当事人信任感强,缓解了当事人对警察的对立情绪;四是缓解了公安部门的警力不足,使公安部门能够将精力更多地投入到路面管控、打击犯罪、治安管理等职能工作中;五是减少了驻点单位的信访案件,凡经人民调解室专业处理的纠纷,当事人一般心平气和地接受调解结果,事后不再反复、投诉或上访,做到案结事了。
同时,驻点单位还就进一步完善专业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两项工作建议:一是统一专职调解员的着装,向当事人明确展示专职调解员的职业形象,体现人民调解工作的严谨性、规范性、专业性;二是保持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相对稳定,保持调解员岗位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长效性。
通过调研,调研人员精准掌握了工作情况,为更好地提升公调对接工作成效找到了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