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深入推进
会议现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院和工商联(总商会)和市律师协会的职能优势作用,深入推进我市法律服务民营企业的平台和功能建设,7月23日,全市商会法律工作会议暨诉调工作会议召开。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朱卫华,市司法局局长刘坚明、副局长易新华、市中院副院长谢阿桑等领导干部,市律师协会会长周荣炽、副会长曹建宇、吴兴印、叶夏明、张晓峰以及全市有关商协会会长秘书长、和市总商会法律顾问团成员共25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工商联部署了开展商会调解与诉调对接工作方案,市中级人民法院解读了《关于开展有关诉讼调解与商会调解对接工作的意见》,市司法局解读了《关于加强佛山民营企业法律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意见》,顺德区人民法院、龙江镇总商会和平洲珠宝玉器协会分别作了经验介绍。
市司法局副局长易新华在解读《关于加强佛山民营企业法律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意见》时指出,《工作意见》明确了合作内容:一是强化矛盾纠纷调解合作机制。建立健全商事调解纠纷解决机制,在市、区、镇(街)总商会、行业商(协)会中设立商事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商事调解+诉讼”和“商事调解+仲裁”的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司法确认”和“公证确认”强化调解法律效力,逐步推进“商事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商事调解委员会组织架构,明确组成人员、办公地点,建立商事调解委员会专家库,吸纳法律政策水平、调解技能和行业威望较高的调解员;建立健全商事调解委员会运作机制,推进案件联动调处,明确调解各方职责,统筹兼顾做好律师调解员选派工作;探索建立商事调解经费保障机制,鼓励企业以公益赞助等形式筹措调解工作经费;推动500人以上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二是强化民营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合作。推动“法律进企业”,组织律师所和律师以现场座谈、问卷咨询、合同审查等形式,为企业生产经营、法律问题和风险防范提出法律建议;培育民营企业法治文化亮点,大力推动“657”民营企业普法品牌、“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丰富民营企业普法工作形式和载体,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切实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积极宣讲涉及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依法维权的法律知识。三是强化民营企业的律师法律服务。发挥市商会企业商事纠纷调解指导中心的作用,拓宽律师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各区司法局、工商联在各地区、镇(街)总商会、行业商(协)会成立法律顾问团,鼓励有条件的律师所与各民商事调解委员会开展“结对子”,通过担任法律顾问、定期驻点接访、培训调解员等方式指导各区、镇(街)总商事和各行业商(协)会民商事调解委员会建设;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办理民营企业有关法律援助案件。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切实推进商会调解与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整合社会资源,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沟通和联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障工作经费,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工作考核,促使商会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规范化发展,努力构建一个覆盖镇街、行业组织、商会组织的网络,尽可能把企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各级工商联、各有关商(协)会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商会调解组织,打造好商会调解与诉调对接工作平台,配齐配好工作场地和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各有关商(协)会企业家们要高度重视,提供场地和后勤保障工作,舍得花小钱办大事,防患于未然。
会议提出,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在市、区、镇(街)三级工商联(总商会)和条件成熟的行业商(协)会、异地商会、综合商会中建立健全商事调解组织和诉调工作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商事调解组织和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和制度,形成上下联动,合纵联横,相互支持,及时高效的诉调衔接工作局面。
会议也传达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天明同志的***。他强调要建立健全商事调解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诉讼”、“调解+仲裁”和“调解+司法确认”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拓宽法律服务民营企业的深度和广度,除组建律师顾问团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指导民营企业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之外,还可以进一步推动“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商会”、“巡回法庭”等活动开展,培育民营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品牌,组织广大律师深入企业、商会、协会开展法制宣讲,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