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各镇中心城区下月起禁行危险品运输车
佛山日报讯记者昨日从南海交警部门获悉,从11月1日零时起,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驶入南海区各镇中心城区,如确需在禁行区域行驶的运输危险物品车辆,可根据行驶路段向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申领《通行证》。
据了解,南海桂城多年前已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驶入。为了加强对危险物品运送的管理,从下月1日零时起,南海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驶入的范围从桂城中心城区扩大到各镇中心城区。
“凡是需要运输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以及腐蚀性等物品进入城区道路时,相关单位都必须办理危险物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目前南海中心城区的进城路口都设置了这样的标志。”南海交警大队宣教交管室副主任王正安表示,对于其他新增的即将实施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驶入的区域,也会在实施前安装好标志牌。
警方提醒各位驾驶员,在运输危险物品时,如果看到该标志牌,一定要按照规定路线进入城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若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行为进行处罚,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记者李护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