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早进驻租金有优惠
放心烧腊 春节奉上高明区食品加工中心明年2月试产 |
昨日,高明区食品加工中心建设现场。该中心将于明年2月试投产。记者黎汉沿摄 记者刘昱报道:烧腊是很多家庭春节必备食品,但烧腊小作坊的产品也让市民担忧。不过,高明区昨日召开的规范食品生产小作坊管理新闻通气会透露,这一局面有望随着明年初高明区食品加工中心试投产得到改变。 “过年家里都会买一两斤烧猪肉。” 家住高明荷城的市民张先生说,以往这些烧肉都产自附近村的烧腊小作坊,生产卫生条件的确不太佳,“希望食品加工中心建成后,我们能吃得更放心。” 张先生的心愿很快就可以实现。昨日通气会上,区市场监管局常务副局长祝德辉介绍,区食品加工中心厂房已建成,并已开始招标。明年2月中心将试生产,3月正式生产。“这意味着春节前市民即可购买到食品加工中心产品。” 明年3月,区食品加工中心产品的烧卤熟肉制品将满足荷城中心城区供应,4月开始供应到三洲、富湾、西安等区域。6月底前,将实现荷城街道、杨和镇范围全覆盖供应。 据了解,进入食品加工中心的食品小作坊将实施 “集中加工、统一监管、质量检验、市场准入”的闭环式集约化管理,对产品实施严格市场准入机制和质量检验出厂制度,并将拥有统一标识。 同时,区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还对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佛山市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规定》和今年10月底印发的《高明区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建设工作方案》进行解读。 依据这些规定,高明将对进入食品加工中心的小作坊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小作坊业主需向食药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提交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以及与食品加工中心签订的组人合同等资料等。 记者昨日会上获悉,高明区将采取相应措施支持食品加工中心建设,对投资食品加工中心建设的投资方进行资金扶持。具体奖励对象及标准如下: 一是加工中心在2015年底前建成,占地超过10亩,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的,奖励50万元;占地超过10亩,总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的,奖励100万元。奖励金主要用于加工中心的硬件设施改造及检测设备提升。 二是加工中心全部使用清洁能源设备(天然气、电能等)的,奖励5万元。食品集中加工中心投资方须按奖励金额相应减免经营户能源使用费。 同时,为鼓励小作坊业主尽早进入高明区食品加工中心,中心将对1月份进场的业主免租金3个月,2月份进场的业主免租金2个月,3月份进场的业主免租金1个月。 记者刘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