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污染源双随机抽查打造阳光环保执法
1月29日上午,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召开佛山市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启动会议,落实佛山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监督员、环保志愿者、媒体代表等,以电子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2016年第一季度的60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并随机匹配执法人员。
会上,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介绍了污染源“双随机”制度。我局于日前印发了《佛山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随机抽查的目的是加强对污染源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最大程度体现公开透明的环境监管执法;主体是全市各级环保部门;抽查对象为全市所有污染源,分为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特殊监管对象,重点污染源主要来自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中1154家重点污染源;抽查内容重点是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随机抽查任务将通过移动执法系统派发任务、完成检查等。对特殊监管对象(如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红黄牌、环保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以及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等情况的污染源),将通过抽查系统提高“抽查力度系数”,提高抽查比例,加大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
随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监督员、环保志愿者、媒体代表、执法人员代表先后使用佛山市污染源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取了2016年第一季度的60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并随机匹配了执法人员。按照抽查保密的原则,本次随机抽取企业对应的污染源编号及执法人员对应的执法编号,不公布具体企业名称及执法人员名单。季度结束后,我局将把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市环境监察分局演示了利用移动执法系统完成随机抽查任务的全过程。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环境监察分局局长陈振华介绍了“双随机”抽查相关情况,并回答了媒体记者和嘉宾代表的提问。他指出:“双随机”抽查制度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双随机”抽查与环境监察网格化监管相结合,保障了执法的有效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双随机”抽查与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相结合,实现抽查留痕和精细执法;抽查名单保密与抽查结果公开相结合,提高监管威慑力。他强调“双随机”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职责法定。有权不能任性,克服执法随意性。随机抽查有效避免了多头重复检查和交叉重叠执法,切实解决检查任性、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避免了执法随意性给企业正常经营生产造成干扰。二是信用约束。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三是协同监管。各部门间依法履职信息的互联互通、联动响应,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四是社会共治。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特别突出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在企业,企业应采取一切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并减低环境风险,杜绝污染事故。
会议现场
政协委员使用佛山市污染源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取部分重点污染源企业及执法人员
市环境监察分局局长陈振华介绍了“双随机”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