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2016年特殊药品监管巡查工作汇报
2016年来,我局不断强化特殊药品(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地维护了我县药品经营、使用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现将今年来特殊药品监管巡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
我县目前没有具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经营资格的药品零售企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单位主要有县人民医院与县疾控中心。今年来,我局共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单位5家次,重点检查使用单位是否有专职的特殊药品管理人员,是否配备有特殊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是否从定点批发企业购进特殊药品,特殊药品处方是否专册登记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存,是否设立专柜储存特殊药品等。
二、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各卫生站和药品零售企业,宣传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对购销情况进行排查,敦促严格按照规定渠道购销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严格落实专柜凭身份证购买。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将日常检查同业务指导相结合,积极向被检查单位宣传讲解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各相关企业严格执行特殊药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有关管理制度,对购买此类药品的可疑人员,要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报告,防止药品滥用、流入非法渠道。据统计,今年来检查卫生站和药品零售企业54家次,检查情况总体良好。
通过日常监管巡查,进一步规范特殊药品经营、使用秩序,强化了各涉药单位对特殊药品的管理意识,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日后的工作中,我局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同级禁毒成员单位的横向联系,建立特殊药品监管协作机制,提高对特殊药品的依法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力求更好地做好特殊药品监管工作。
南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