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工作总结与2017工作思路
2016年,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和区有关安全工作部署,不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城市管理治理年”和“攻坚克难年”为抓手,夯实基础、细化责任、强化监管,实现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基本情况
2016年,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7起,死亡35人,受伤61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发生74起,死亡28人,受伤56人;工矿商贸事故发生8起,死亡7人,受伤2人;火灾事故发生65起,死亡0人,受伤3人。全区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2016年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情况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印发《深圳市坪山安全管理职责分工》,梳理了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通过细化分工,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是印发《关于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的通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坪山两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以及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确保工作共管化、双责化、同责化。同时,还通过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失职追责、“一票否决”、约谈等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完善落实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一是巩固完善群死群伤及重特大事故安全风险点(以下简称“风险点”)监管机制。区安委办组织各单位按照“危险性大、安全管理难和事故发生率高”的原则,全面排查、掌握全区风险点情况,建立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建筑施工等8个行业领域的风险点名单128处,均由各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进行挂点监管,并严格落实每月检查、专家会诊等各项监管制度,确保安全监管到位。2016年,各单位共出动检查人员3414人次,出动安全专家876人次,排查安全隐患3***7处,已完成整改2602处,停产整顿7家。
二是建立落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机制。印发《坪山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从强化事故预防机制、推动装备改造升级、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推广宣传教育、强化应急处置、开展专项整治8个方面全面提高全区安全生产水平。2016年,9个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制定了行业监管机制;区安委办共发出预警信息16项,组织各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16大专项整治、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多项专项行动。
三是全面实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区安委办每月收集各单位“黑名单”监管企业情况,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2016年,全区共有3家企业纳入“黑名单”监管。
四是健全完善隐患与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印发《坪山公共安全隐患与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设立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电子邮箱、传真、地址5种举报方式,奖励举报人调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公共安全监督。2016年,共受理隐患举报94宗,已全部处理完成。
五是建立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制度。制定《坪山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制度(试行)》,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督办方案,下达督办通知书,督促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治理方案,认真组织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整改期限后,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对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进行顶格处理。
六是建立落实安全生产月度形势分析制度。印发《坪山安全生产月度形势分析会议制度》,每月组织各单位深入分析、研判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研究制定下一阶段应对措施。
(三)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16大专项整治工作。自2016年3月份开展安全生产16大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区领导高度重视,在各季度坪山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上反复要求各单位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区安委办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8个单位分别牵头负责16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并牵头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市、区有关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2016年,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5.2万人次,检查企业、边坡、违法建筑等各类场所3万家(次),共排查出隐患15843处,完成整改15808处,隐患整改率达99.8%,投入资金近789.8万元,共封停整顿生产经营单位199家,立案查处123起,罚款203.2万元,拘留相关人员29人。
二是全面部署开展岁末年初、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为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岁末年初、特别防护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区安委办印发《坪山公共安全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突出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特种设备等9个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并计划在特别防护期内对全区现有的13569家“三小场所”全部排查一遍,严厉打击各类违规住人、消防通道堵塞等违法违规问题。
(四)加强社区安全巡查员队伍建设
我区计划配置278名专职社区安全巡查员,现已全部到位。通过责任细化、工作量化、程序优化、检查专业化、管理网格化,努力打造一支优秀的社区基层安全生产一线队伍。责任细化,出台了社区安全巡查员工作职责相关规定,规定了安全巡查员巡查范围、信息采集、发现记录、督促报告等事项。工作量化,明确社区安全巡查员内勤及外勤的工作内容以及考核方式,规定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的重点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其他场所的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程序优化,规定巡查方式、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内容。检查专业化,配备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作为社区安全巡查的支撑力量。管理网格化,印发《坪山社区安全巡查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按照“区域为主、条块结合、区分重点、有机联系、权责相当、逐级负责”原则,构建“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格中”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一名责任人。
(五)推动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底图建设
为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建立现代化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坪山力争在原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编制安全生产信息底图,将重大风险点、重点边坡、渣土受纳场等基本信息纳入系统,实现隐患动态监测、公众参与举报等多种功能,为监管者规范履职、监管对象主动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作为我区2016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信息底图系统建设实行“双主体”责任制,即由信息化办负责统筹、安监局负责提出具体的功能需求,根据分工,双方积极推进有关工作落实,多次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信息底图系统讨论会,并就专业公司所设计的新版安全生产信息底图系统设计方案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安全生产信息底图系统一期建设现已完成,目前已上线试运行,并与信息化办规划信息底图的二期建设,以实现与安监系统双向对接,使系统数据在两系统中均得到实时更新。
(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为切实解决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够、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动作缺漏或滞后等问题,区安监局转变观念,决心改变“政府热企业冷”状况,强力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打牢安全管理基础。2016年6月27日,召开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办事处、各社区、辖区各规模以上企业、重大风险点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安全技术服务中介公司等单位共计500多人参加了会议,并印发了《坪山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致坪山企业的一封信》和《致坪山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一封信》。
2016年,各办事处共出动执法人员约1500人次,检查企业500余家,推动其中350余家企业聘请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聘请了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委托管理。此外,我局还通过在政府在线网站公布已在我区登记且符合资质条件的27家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名单,供辖区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参考选取,以便企业更好落实主体责任。
(七)提高全民安全与应急意识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讲座”活动,按照“一月一培训”的思路开展了12次培训,提升了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安全监管系统广大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安全监管水平。开展企业员工培训,围绕危险化学品生、粉尘、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等内容开展企业全员培训,328家企业参与培训,培训场次400场,培训人数约2.7万人。推进安全文化教育警示基地建设,目前,教育警示基地选址已确定,建设设计方案正在征集中。创新宣教载体,目前已开通坪山安监微信订阅号和服务号,发送安全生产知识、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关注人数约1.9万人。
三、2017工作思路
(一)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指引,完善管理体系
一是强化安全监管机构职能和力量。以安监局单设、坪山设区为契机,理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的关系,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模式,构建领导有力、运转有效的安全监管新格局,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促使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安全生产条件上主动作为。通过城市公共安全评估报告、社区安全巡查员队伍建设、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推广、安全生产信息底图建设、安全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创建等多项创新举措,促进安全生产执法标准化、高效化,全力推进区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切实把工作好安全生产准入关。一方面加强源头监管,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交由有专业资质、实力较强的企业特别是国企来建设运营。另一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定运营主体后,相关业务部门决不能当“甩手掌柜”,必须做到全过程***监管。
(二)以重点工作与专项工作为抓手,突出工作实效
2017年,我们将全力推进我区城市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每月进行督查督办,对安全风险大、事故频率高的行业和领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行整治,确保抓出实效、抓出成果。
(三)以提高主体责任意识为辅助,落实主体责任
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加强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检查和监督,要重点了解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特别是事故隐患是否排查整改到位、安全投入是否足额到位、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培训是否组织到位等。要加大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讲清利害关系,对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企业,该处罚的就处罚,该追究的就追究,绝不手软,达到处罚一个、震慑一方的效果,使业主从经济和法律层面认清自己的责任。
(四)以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为途径,加大执法力度
深圳市正全力推进一流法制城市建设,我局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进一步将安全生产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主要通过三个途径进一步深入开展:一是通过印发《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制度》、《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制度》、《安监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和《行政执法岗位人员责任表》,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保障法律的公正性。二是通过组织区、办事处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参加培训、考核,依法申领《行政执法证》,壮大执法队伍,并组织我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课后组织考试,提高科学执法的能力。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及案卷评查,对各业务科室和各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案卷等进行专项抽查,全面考评我区安监系统总体执法、守法及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并将评查结果通报全区安监系统。
(五)以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为手段,提升安全意识
坚持宣传教育不松懈,利用多种方式方法,促进区民众在维护自身安全权益、履行安全义务上主动作为。通过“一月一培训”、“安全培训进万家企业”、微信公众号、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等活动,建立区、街道、社区和企业的宣教培训立体式网络,不断夯实区安全生产基础,并继续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警示基地建设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方案设计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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