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头粤东明德中学收费问题的批复
汕市发改函〔2020〕96号
汕头粤东明德中学:
你校《汕头粤东明德中学关于申请制定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等规定,现就你校2020-2021学年度收费标准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2020-2021学年度学费(含教科书费)收费标准初中每生每学期4800元,小学每生每学期2800元。学费收取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即2020年秋季起入校新生执行新的收费标准,2020年秋季前入校的学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二、住宿费:初中每生每学期1200元。
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请你校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规定的收费票据。
以上批复试行一年(2020学年度)。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