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多举措做实做细扶贫资金监管
今年以来,东宝区财政局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
立足抓细抓实,围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公开公示、扶贫资金规范拨付、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扶贫领域问题整改等深受群众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把资金监管贯穿扶贫监督检查工作始终,并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整改落实。截至11月底,通过入户走访、查看现场等方式,督促整改扶贫领域问题19个,对超范围发放资助资金予以收回,有效确保了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创新资金整合机制,扩大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连片开发、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的要求,由区政府根据整合方案统筹安排使用资金。同时,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子、黏合剂作用,广泛吸引银行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及企业资金等,投入到扶贫开发建设中,加快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改进资金拨付办法,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建立资金拨付“直通车”,牢牢把控扶贫资金拨付时间节点,通过区级财政,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转账结算的方式直达项目单位;对事关民生或季节性强的重点扶贫项目,加大资金预拨数量,保障项目及时启动实施。加强项目监管,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立即停拨未拨资金甚至追回已拨资金。
强化资金报账制度,防止资金流失浪费。通过建立健全审核审批报账制度,强化了报账资金的初查、审核、复核、审批、支付等,对程序不合规、手续不齐全、未经批准的一律不予报账。严格资金报账手续,实行“凭票付款”制度,对用途不合理、***不合规、***不齐全、原始凭证不真实的,一律拒付;对报账资料不齐全、缺乏真实性的,一律不予支付。